2008年大案要案掃描:“小人物”成大事件的主角

許霆、周正龍、楊佳,默默無聞的“小人物”成為法治大事件的主角;姜人傑等鉅貪受審昭示着反腐利劍鋒正寒;天水高考替考案、三鹿毒奶粉案,凸顯着這個轉型時代的浮躁和無序……
2008年的中國大案要案,帶着時代特有的烙印,匯入建設法治社會的滾滾洪流之中。
許霆案改判:
“法治”與“人文”本可兼容
案情:2008年3月,備受關注的“許霆ATM機盜竊案”經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後公開宣判。法院認定被告人許霆犯盜竊罪,收回一審無期徒刑的判決,改判有期徒刑5年。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4月的一天,許霆在廣州一銀行ATM機取款。因機器故障,許霆實取1000元,ATM機卻只在卡里扣劃1元。此後一天內,許霆故意從這台ATM機內先後取出17.5萬元。
點評:一審判決的無期徒刑引來社會各界熱議,多數觀點認為量刑過重,而從無期徒刑到5年有期徒刑,改判幅度也不可謂不大。如果單純從法律條文出發,一審判決其實算不得錯;不過,考慮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統一的重審判決,似乎更能體現法治與人文的內在統一。
華南虎照案終審:
“周老虎”終是“紙老虎”
案情:“周老虎”終於被認定是“紙老虎”。在全國人民的關注下,在“華南虎照”出籠一年多後,2008年11月,陝西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詐騙罪、非法持有彈藥罪判處周正龍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2000元。此前,周正龍拿着以紙老虎為“模特”的照片,差點以假亂真。
點評:周正龍被判刑了,這是作假者應得的下場。“周老虎”被揪出來並獲刑,社會各界特別是網民的熱切關注功不可沒。而對於周正龍案背後可能存在的利益集團,人們依然有權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