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南強制副科以上幹部入住新城引爭議
作者:朱稳坦
新華網12月12日電 湖南省衡南縣的一項“旺城”之舉卻引來爭議。不久前,衡南縣破例召開股級以上幹部參加的千人大會,動員縣直機關幹部必須無條件入住新縣城。當地官員稱此舉只為提升新縣城的人氣,發展當地經濟;一些公務員認為,上班8小時之內要按照規定辦事,可8小時之外還這樣嚴格控制就有些不合理了。
副科實職以上須入住新縣城
在衡陽一家媒體上刊登的一篇衡南縣委、縣政府制定出台《關於加快住宅建設及“三搬”工程的有關規定》的報道中,記者看到了這樣一段文字:11月3日以前,所有縣直機關在職副科實職以上幹部必須無條件入住雲集;從2009年5月1日開始,取消朝九晚五作息時間;無條件取消公車接送,嚴格規範幹部上下班紀律。
在衡南縣“南辦發[2008]27號”文件中,記者找到了公務員一旦違反這一規定將會產生的後果:衡南縣將把“三搬”工程作為考察干部以及年終班子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凡未按要求完成住宅建設及搬遷入住的單位,年終考核實施一票否決,主要負責人引咎辭職、分管領導取消評先評優資格,通報批評。單位班子成員未按要求入住縣城的,通報批評。未按要求完成住宅建設及搬遷入住的單位,一律停撥辦公經費,入住率抽查不到70%的,扣除辦公經費兩萬元。縣委、縣政府成立專班,由縣委書記親自掛帥,具體負責“三搬”工程落實。採取明察暗訪方式,不定期抽查上下班紀律、公車接送及幹部住縣城情況,並及時通報、公佈。
據瞭解,由於以前衡南縣城一直設在衡陽市內的石鼓區,所以,縣裏大部分幹部職工都居住生活在衡陽市區,因此,受到這一規定影響的有衡南縣七十多個單位的一萬多名公務員。
新規定打亂部分人的正常生活
走在雲集縣城,記者看到,建成或在建的高樓大多空置。晚飯時間,飯店內只有幾桌客人。寬敞的主馬路上,能看到少數飛馳而過的汽車和零星的行人。作為縣城,顯得有些空曠和冷清。
在衡南縣政府部門工作的王雲告訴記者,這一規定施行後,她的生活被完全打亂了。以前下午5點下班後,坐一小時公交車回家,丈夫回來能吃到現成飯,孩子的功課也能輔導。可現在,別説做飯了,連孩子都寄放在別人家裏。
一些公務員告訴記者,有些單位要求不分級別,所有職工一律居住在雲集。有些職工由於沒有買集資房或裝修等原因,只能暫時住辦公室或單位分配的集體過渡房裏。縣政府迫切讓縣城興旺起來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要求公務員下班後居住在雲集的規定,管得太嚴,太過了,“公務員上班時應該遵守相關規定,下班後應該享有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