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亮問責之後官員們又悄悄復出
作者: 趙志疆
4年前,劣質奶粉事件在安徽阜陽爆發,一批官員因此被問責。如今,多數問責官員重獲要職。被撤職的原阜陽市工商局分管市場監管的副局長楊偉,目前已調往安徽省的一個地級市工商局擔任副局長。被責令辭職的原阜陽市衞生局副局長丁麗玲,後轉調阜陽另一家市直機關任副調研員,2007年下半年被任命為該局副局長。原阜陽市市長劉慶強調任安徽省環保局擔任局長。(12月12日 新華網)
曾導致12名嬰兒死亡、無數人聞之色變的“大頭娃娃”奶粉事件,最終處理結果竟如坊間所調侃的那樣“放放長假,拍拍屁股,換換座位”。對待此類波及面廣、影響力大的惡性事件,尚且以這樣的方式收場,到底什麼樣的事件才能真正體現出“問責”一詞所應具有的威力?
“大頭娃娃”奶粉事件過後,因其廣泛的影響和前所未有的問責風暴,曾被視為邁出了我國官員問責體制發展的重要一步。今日回頭來看,因為缺乏輿論的持續關注,這邁出去的一步似乎還遠未“落地”。
“問題官員”無論以什麼樣的方式離開職位,結果都是已無法勝任當前的工作,他們重新異地為官甚至是從事和此前同樣的工作之際,是否已重新具備了這樣的能力?縱使“問題官員”有資格也有能力重新復出,起碼也應該公開其中流程,使公眾看到其依據所在。《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明確規定——黨政幹部的任職實行任職前公示制度。“身體健康”的尚且要履行公示,“帶病復出”豈能置之度外?
一次次“帶病復出”,想一想都令人“頭大”。如果任前公示制度能夠真正得以落實,如果“帶病復出”不再是不“問”不“責”,這樣的尷尬又怎會一再發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