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燕華大使見證中美建交談判 讚歎鄧小平
在搞外交翻譯的時候,我覺得學到了很多東西。因為作為外交翻譯,我能夠接觸的這些人都是國家領導人,都是精英層的。做中美建交談判的時候,我印象比較深的就是體會到了鄧小平怎麼處理這些棘手的問題。前面我不説,中美建交當時大家都知道,是在1978年,是1979年1月1日定的日子,但是實際上談都是78年,達成協議也是78年。
這個時候,我想簡單談一下,我們國家處在什麼樣的狀況。我們國家剛剛開始要改革開放,我是後來猜到,當時沒有完全體會到。鄧小平當時在考慮什麼?改革開放,開放是很重要的,沒有開放你知道怎麼改呀?所以現在我們知道西方有什麼東西,發達國家有什麼東西是值得我們學的,你不開放什麼都學不到。所以開放沒有美國、沒有日本行不行?顯然是不行的。美國是一個大國,是最發達的國家。正考慮的時候,卡特上台了,他希望朝着中美關係正常化前進,這個時機很重要,我們馬上接過來,提出了建交三項原則,關於台灣問題的,要同台灣斷交,要從台灣撤軍,條約要廢除。這樣就有了互動。
後來,美國人開始跟我們談,一接觸鄧小平很乾脆,説中美的建交就看你們美國人能不能下得了這個決心。這個話等於説我們這方面沒有什麼困難,我就這三條,你三條同意了,就行,不同意我們還可以等。
所以後來根據這個談,基本上都談下來了。而且,根據美國方面的要求,他們希望1978年12月15日達成協議,79年1月1日公佈。因為有一個時差問題,基本上公報的措詞都達成了,12月13、14、15連着三天,美國駐中國的大使要求見鄧小平。
第一天,他過來見,説公報15號達成協議,到1月1日才公佈,中間有兩個禮拜的時間,我擔心我們美國人保密不行,保不住到國會有一些反華勢力就要搗亂。所以他説,就提前吧,就當天達成協議,當天就公佈。第二天,他又過來。我們是三個原則,裏面有一個廢除《美台共同防務條約》。“廢除”這個字是有法律的含義,所以他過來説,實在對不起,廢除這個字我們現在還不能接受,要廢除的話還要通過國會,國會一討論,給你一拖,時間又不行了。因為美國國會很複雜,有各種各樣的人,他説能不能這樣,到時候我們停止,《美台共同防務條約》是1979年年底停止,根據條約規定,任何一方説我不再繼續了,那麼就自動失效。這個事情有一個問題,等於是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生效之後,到年底有一年的時間,這個時間等於是“灰色時間”,就是説我們一直説共同防務條約是主權國家簽訂的,但是這個防務條約沒有廢除,等於是説有一塊地方我們就沒有真正完全解決。
我想當時鄧小平同志考慮的是全局,如果是我們因為這個不同意,這個很好的機會就失去了。因為這個,可能中美關係建交就要拖,拖了之後就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所以他就説行,這是非常有魄力的一個舉措。
第三天,他又來了,説要廢除、停止,但是不妨礙美國還是向台灣賣武器。這個時候鄧小平很厲害,説這個不行,你們美國賣武器,我們是很希望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但是美國要賣武器給台灣的話,那就給和平解決台灣問題設置了障礙,最終就可能導致用武力解決。就是説,這個是跟你的原意相違背的,他天天在説,我們希望台灣兩岸用和平的方式解決,但你賣武器是幹嗎的,所以講的很清楚。當時,為了能夠把這些大事解決,有利於整個的改革開放大局,鄧小平説,好吧,這個問題還可以以後討論,但是起碼你在79年這一年裏面要停止,你不要賣。以後時間到了,我們再討論解決。所以這樣有了後來8·17公報,關於售台武器的公報。
現在回顧起來,這步棋是很漂亮的,和美國的問題解決了 。後來美國也承諾逐漸減少。這樣對我們改革開放,特別是開放來説,就鋪平了道路。後來同美國發展關係很快,貿易額都很多。
後來我回顧《鄧小平文選》的時候我深深地體會到,從我親歷的過程當中我體會到,為什麼鄧小平要這麼做,他在處理任何問題的時候都在考慮改革開放大局,考慮中國現代化的大局。一般的來説,很難有這樣的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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