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梅州10餘村幹部被指侵吞補償金遭村民軟禁
12月1日,一場起於11月27日、牽涉數百人的幹羣衝突在五華縣轉水鎮新華村得到暫時緩解,衝突爆發的導火線則是生態公益林補償金的發放和使用問題。
村幹部被關押
“生態林補償款發放近10年了,我們今年4月份才知道有這筆款。補償款的歸屬及使用情況,我們一點都不知情。“12月3日下午,新華村村民向記者講述了對村委會做法的不滿。
據瞭解,在4月份換屆選舉前的村帳審計中,村民才發現生態林補償這個"新"東西。而同時,來自縣林業局的一份《五華縣轉水鎮2005年度生態公益林資金髮放明細表》則清楚顯示,2005年度近4萬元的生態公益林資金分別劃撥到何國良、呂梅香、鍾灼華三位村幹部的賬户中。4月開始,村民便向縣林業局、縣政府等反映村幹部私吞生態林補助的事情,林業局也多次督促轉水鎮政府妥善處理,但問題一直未得到解決。同時,村民一再要求村幹部就此事作出解釋。
11月27日,在村民的強烈要求下,村兩委召開了村民代表會議,近300人蔘加。會議的目的是説明生態公益林補償款的發放與使用問題。
“全村共6000多畝生態林,三年共領12.8萬元補償款。“村支書何國良介紹,“但錢都用來修路和蓋村委會辦公樓了。”
“一派胡言!你2005年上任,路在2002年就做好了;蓋村委會樓有專項資金,生態林補償款怎麼能用在那上面。“村民當場反駁。而鎮審計部門2007年10月出具的《新華村村級換屆經濟責任的審計意見》則稱有"單據使用不規範,審批手續不完善,無經手人、證明人,應入賬收支不入賬等"賬務問題。
“把錢交出來!“村民對支書何國良等村幹部喊道。
“要還錢就賣村委會!“何國良回應。
“村委會是大家籌資修建的,怎能讓你隨意買賣!“村民顯然受到了刺激。何國良等見勢不妙,正欲離開。這時人羣中爆出聲大喊:“把他們關起來,不能讓他們跑了。”
村民們一擁而上,將何國良、呂梅香、鍾灼華等十多位村幹部連推帶搡地關進了村委會辦公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