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義烏國際商貿城建設總指揮一審被判18年
作者:朱稳坦
金華市中級法院12月15日對金原中國義烏國際商貿城建設領導小組副組長兼指揮部總指揮楊延虎涉嫌受賄罪和貪污罪一案進行一審宣判,判處楊延虎有期徒刑十八年。
楊延虎今年59歲,曾任中共義烏市委常委、義烏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中國小商品城福田市場建設領導小組副組長兼指揮部總指揮、中國義烏國際商貿城建設領導小組副組長兼指揮部總指揮,主持國際商貿城建設指揮部全面工作和所有的工程招標等工作。
金華市檢察院在起訴中指控:被告人楊延虎在擔任建設指揮部總指揮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62萬元,為他人在房屋拆遷、土地安置、合同履行等方面謀取利益,其行為已經涉嫌受賄犯罪。此外,楊延虎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被告人鄭新潮、王月芳(同案處理)通過出具虛假的建房證明及分家析產申請報告的方法,騙取國有土地使用權90平方米(摺合房產面積72平方米),價值人民幣二百餘萬元,涉嫌貪污犯罪。
法院經審理認為,楊延虎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錢財共計人民幣57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楊延虎還夥同鄭新潮、王月芳虛構事實,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與下屬打招呼、違反土地確權中有關規定的方法,騙取國有土地使用權90平方米(摺合房產面積72平方米),價值人民幣二百多萬元,涉嫌貪污犯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被告人楊延虎一人犯二罪,應實行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30萬元。鄭新潮、王月芳犯貪污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年。(記者方列)
責任編輯:朱穩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