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涉黑組織暴力壟斷市場受審 主犯獲刑18年
作者:朱稳坦

10月7日,渝中區法院,趙修華(左一)、王世友(左二)及其同夥被押上法庭 本報資料圖 馬力 攝
本報訊(記者 胡曉)經過2次庭審,渝中區“小面聯盟”涉黑案昨日宣判。1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受到法律制裁,其中的主犯趙修華因3項控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
成立公司後小面漲價
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10月,在福建人林銘生(另案處理)的提議下,王正已(另處)、趙修華、王世友商量成立重慶匯食糧食製品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食公司),對渝中區的切面經營進行統一生產、統一價格銷售,以賺取高額利潤。
趙家銀(另處)、朱榮彬、何柏林、楊小云、葉長永聽説後,均出資成為該公司股東。
趙修華、王世友出面召集了渝中區40多家切面經營户開會,要求各經營户加入匯食公司,接受統一管理。各户不得再私自生產水面或者從外區購面賣入渝中區,而且將生產工具交到匯食公司。
匯食公司設立五個生產點,由各户在生產點購入水面,然後統一以1.3元/斤的價格賣出。匯食公司支付幾千到一萬元的價格作為經營户不再生產的補償。
公司成立那天起,由公司統一將每斤水面的批發價提高2角至1.3元/斤,市場上小面零售價也跟着漲了5角。
9大股東讓三成股請打手
在數次集會後,部分經營户與趙、王簽訂了所謂的承包經營協議,自匯食公司於2006年11月掛牌成立至次年3月,由王世友擔任董事長,後由趙修華任董事長。
匯食公司成立後,因部分經營户仍不願加入該公司,自行生產水面並進行銷售,使得匯食公司無法完成對整個渝中區切面經營的全部壟斷。
經過趙修華、王世友、林銘生等人商議,於2007年3月9個股東各自讓出部分股份,湊足30%的股份無償轉讓給李春、小江(兩人均另處),李春之弟李雷則擔任匯食公司“執行經理”,其職責是“穩定公司生產環境、銷售渠道”,即讓渝中區不願加入公司者加入公司,禁止外區送面入渝中區。
自此,匯食公司股東若發現自己片區內有經營户私自生產水面或從外區送面到渝中區,則由李雷或者小江分別安排手下實施打砸行為。且李雷不定期向參與打砸人員發放“出場費”、報銷醫藥費等。在李雷、小江等人的打砸和威脅下,渝中區40多家經營户全部接受匯食公司的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