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為災區捐款何以會被母親打死
作者:朱稳坦
只因女兒為四川地震災區捐款,竟持擀麪杖將年僅13歲的獨生女兒小芳活活打死!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宣判,小芳的母親蘇卿(化名)因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小芳的父親江先生11日告訴記者,在接到法院的判決書後,認為“判得有些輕了”,他已申請上訴,“要為死去的女兒討個説法”!(《揚子晚報》12月12日)
年僅13歲的小芳因為四川地震災區捐款而被母親活活打死!這樣的事實確實夠駭人聽聞了,在駭人聽聞的背後,如果人們只是解讀到一位惡毒得近無人性的母親,又或者小芳的父親最後通過法律,追加了蘇卿更重的判罰,都不足以還小芳之死應有的反思。
小芳確實死於母親之手,但在小芳之死的背後,卻有很多值得體味的東西,其中看似體現出學生崇高品質的捐款活動,就應該浮出水面,將其光環背後極為醜陋的一面展示在公眾面前,還公眾一個真實的捐款活動,只有這樣,才會讓孩子不再受捐款之苦,也好讓捐款活動真正體現出孩子最為本真的崇高思想。
號召學生為四川地震獻出愛心可以,只要這些愛心都是出自孩子內心真實的想法,是在老師正確引導之下獻出的愛心,無可厚非。可是,如今很多捐款活動已經變味了。老師不是正確引導學生如何獻出愛心,而是在班級大肆宣傳誰捐得最多,號召孩子向這些同學看齊,學校也不是宣傳力所能及、自願捐款的原則,而是將捐獻最多的學生名單公佈出去,好讓那些榜上無名的學生感到臉上無光。即使這種臉上無光的感受並不是學校有意強加的,但是在那些年幼無知的孩子看來,捐得少就是臉上無光!按理説,作為教育機構的學校,理應懂得這些簡單得無法再簡單的道理,學校卻很少向孩子解釋這份捐款榜單的意義,而是讓孩子進行錯誤的解讀,這就很危險了。當愛心捐款成為一種攀比時,它就深深地傷害到了廣大學生,重則會讓一些捐款少的學生感到抬不起頭,生活在自卑的環境裏。
於是,我們就看到了這樣的真實情景:孩子回家説要捐款,父母只給兩元,這時孩子不願意了,説兩元太少,怎麼也不肯接過,父母自然生氣起來。父母一生氣,後果很嚴重,少則惹來罵聲,重則招來皮肉之苦,雖然小芳只是一個很特殊的個案,但是那些受到皮肉之苦而無生命之虞的孩子有多少,教育部門、班主任知道嗎,去了解過嗎?甚至政府有關部門,知道學生捐款活動的這些“潛規則”嗎?
他們不會知道的,他們只關心捐款的數量,學校喜歡從捐款的數量來評價孩子的好壞,政府部門喜歡從捐款的多少對有關單位進行獎勵。其實,捐款能不能體現一個小學生的優秀品質,筆者還持保留態度,我只知道那些孩子還不懂得錢多錢少都是獻出愛心的行為,他們只知道錢交得少了,就比其他同學差了,他們就必須不能輸給別人,這就是為什麼現時很多學生對父母給的區區“兩元”捐款不感冒的原因。只可惜,學生的這些心理不但不能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還被學校無情地利用了……
小芳的母親不能為死去的孩子負責,我相信她是愛小芳的,如果不愛了,她不會給小芳40元錢去獻愛心的。小芳父親為女兒討説法,只是討錯了對象,他最應該討説法的,就是壓在孩子頭上的所謂愛心捐款,正是這種已經變了味的愛心活動,使一位年僅13歲的女孩失去了生命。那些曾因捐款活動責罵過孩子,甚至打過孩子的父母,請你們原諒孩子,孩子也只是一位受害者!
該重新審視小學生為災區捐款的活動了,別讓這些體現着愛心的活動在孩子的心靈裏留下不清潔的陰影,讓虛假過早在孩子的心靈裏落地生根! (邵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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