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將向三類人羣發放人均500元就業培訓券
中新網成都12月17日電 (記者 楊傑) 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鬍昌年今天下午表示,為應對金融危機對就業的影響,成都市“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將一次性向市外返鄉農民工、2008屆以前未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在此之前企業經濟性裁員的失業人員每人發放500元就業培訓券。成都市勞動保障部門將加強發放培訓券的管理和組織工作,確保培訓券按時、準確、足額髮放到上述勞動者手中。
近年來,成都市高度重視城鄉勞動者就業技能培訓工作。從2003年開始,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鄉一體的就業培訓體系,平均每年培訓城鄉勞動者超過20萬人次,政府共投入了2億多元培訓資金。
胡昌年表示,隨着金融危機的加劇,成都市部分勞動密集型企業及外貿企業受到了一定的衝擊,生產經營出現一些困難;外出務工返鄉人員呈逐步上升的趨勢,全市就業壓力趨於嚴峻。
為鼓勵受金融危機影響的城鄉勞動者通過培訓提高勞動技能,提升就業層次,為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方式轉變服務,成都市決定“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劃”。培訓券的發放對象包括:需要提升就業技能的市外返鄉農民工;願意參加就業前技能培訓的2008屆以前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培訓計劃出台前因企業停產或經濟性裁員而新增的就業轉失業人員。
據介紹,符合就業培訓券發放條件的各類人員自2009年1月4日起開始申報,申領截止時間為2009年2月28日。就業培訓券採取實名制發放管理,不得轉讓使用,每人限領一次;各區(市)縣就業服務管理局負責培訓券的發放管理。培訓券限申領者本人蔘加培訓使用。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所負責對發放的培訓券進行分類統計,建立健全發放台帳。
持就業培訓券人員可自主選擇定點培訓機構、培訓專業接受培訓,根據培訓券面值抵扣培訓費用;就業培訓券為一次性使用憑證,可在成都市轄區範圍內使用,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每人領取的培訓券額為500元,面值為200元和300元兩種。
有關部門將對承擔培訓任務的機構,嚴格實行開班申報制、培訓公示制、現場巡查制、綜合評價成果制、培訓網絡實名制、補貼二審制、檢查評估淘汰制等制度。對定點培訓機構出現的折價收購培訓券、指使學員在填寫培訓券時弄虛作假、強迫學員上交培訓券、偽造就業培訓券等弄虛作假行為,以及將培訓券交由定點培訓機構代理發放、因履行培訓券監管職責不到位或把關不嚴而造成培訓單位套取國家補助資金、與定點培訓機構串通造假的其他行為的工作人員,將予以處理。對有違法行為的,將依法追究違法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