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擬推廣法官赴當事人地點開庭模式
作者:朱稳坦
讓當事人定開庭時間、地點,現場開庭,現場調解……12月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領導,山東、江蘇、安徽3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負責人和我省7個省轄市法院的院長一起,會集在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商丘市法院走進田間地頭巡迴審判的工作模式進行探討。省高院院長張立勇表示,巡迴審判商丘模式將在全省推廣。
法官脱下法袍,深入羣眾中走訪、調查、調解、開庭,用羣眾聽得懂、看得見、信得過的方式解決糾紛。今年以來,商丘各基層法院在農忙時節利用晚上的時間到農村開“燈光法庭”,還根據當事人的需求開“假日法庭”,根據女法官耐心細緻的特點成立“女子法庭”。讓當事人協商確定開庭時間、地點,讓當事人走的路由法官來走,讓當事人花的交通費由法院來承擔,確保解決糾紛和當事人的生產生活兩不耽誤。
截至今年11底,商丘市法院共受理案件3萬多件,結案2.6萬多件,其中巡迴審判案件達1.2萬件,佔收案總數四成以上,調解率達到了73%。經過一年來的努力,一個以羣眾滿意為最高標準,以一切依靠羣眾、一切方便羣眾為審判宗旨,以深入羣眾調查取證、就地開庭、現場調解、即時執行為主要方法的商丘巡迴審判模式初步形成。與此同時,商丘市的信訪量則迅速下降,據商丘人大信訪辦主任透露,2005年到人大上訪的有2710件次,涉及法院的有1970件次;2006年,到人大上訪的有2300件次,涉及法院的有1630件次;2007年涉及法院的有1325件次。但今年截至11月底,市人大僅批轉交辦到法院62個案件。商丘法院的巡迴審判模式為羣眾排了難,為各級領導解了憂。
為推廣這種巡迴審判商丘模式,昨天上午,省高院召集鄭州、南陽、周口、濮陽、開封、漯河、濟源法院的領導,在商丘開經驗交流會。省高院院長張立勇當場表示,今後我省將在全省法院推廣巡迴審判商丘模式。會議當天,山東、江蘇、安徽三省高級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領導也現場聽取了商丘經驗,他們均表示要學習和推廣巡迴審判商丘模式。 (記者韓景瑋通訊員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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