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清查官煤勾結 公職人員參股煤礦一律免職
作者:朱稳坦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我省再次給出主動申報的最後期限:12月25日。如果在此之前主動申報,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從輕處理或不予處理。否則,一經查實,一律就地免職。
昨日下午,省紀委、監察廳召開新聞通氣會,正式公佈由省紀委、省檢察廳等9委、廳、局共同印發的《關於進一步開展集中清理和查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工作實施方案》。
此次清理工作將從即日起開始,到2009年1月20日結束。清查對象涉及全省18個地市,其中清查重點地區為鄭州、洛陽、平頂山、許昌、三門峽、鶴壁、安陽、新鄉、濟源等9個產煤重點市。清查工作的對象是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重點是各級黨委和政府有關領導、涉及煤礦管理監督和安全監察的相關職能部門的領導和工作人員。
對違紀違法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就地免職,然後依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晚報記者 裴蕾 實習生 李楠)
省紀委、監察廳 0371—66343090 省國資委 0371-65507067
省安監局 0371-65865839 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 0371-63816261
省煤炭工業管理局 0371-63815762 省國土資源廳 0371-68108613
省工商局 0371-66779212 省審計廳 0371-65648348
市監察局舉報熱線
67186476
另訊 我市即日起集中清理、查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企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行為,市監察局設立舉報電話:67186476。(晚報記者 孫娟) (來源:鄭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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