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運城致7死火災:報警不及時 貽誤滅火時機
作者:朱稳坦
幾乎沒有什麼事情比安全事故更能牽動社會的神經。12月12日下午,運城發生的火災事故,造成7人死亡。一場由小便利店引起的火災,在近百名消防官兵、19台消防車參與撲救下,何以出現多人死亡的後果?12月15日,記者帶着疑問,進行了調查。
報警不及時,貽誤滅火時機
12日下午,運城市鹽湖區中銀大道252號,一座3層小樓。這裏是一家保健中心,其一樓南面部分是該中心的接待大廳,北面用石膏板隔出一個僅有10平方米左右的地方,是一個號稱“超市”的便利店。
下午3時40分許,該保健中心工作人員王某突然聽到“啪”的一聲響,以為一樓樓梯口附近的石子烤箱出了問題,便去查看,發現烤箱並沒通電,轉身卻看見大廳西北角冒煙。他立即跑出門,到隔壁的便利店查看,發現便利店西牆邊處有煙冒出,掀開牀鋪的被褥,發現起火。他當即跑回保健中心拿來一個小滅火器滅火,噴了幾下後,明火不見了,王某以為火被滅掉了,但在出店門的一瞬,回頭發現火又着起來,他又跑上前去滅火。發現火越來越大,他又返回足療店拿一個大的滅火器準備滅火時,火勢已經無法控制。王某不得不退出去,再跑到保健中心通知説着火了!
撲火未滅,幾次反覆,寶貴的時間就這樣浪費了20分鐘左右。“發現火情自救是必要的,可在自救的同時應該報警。消防隊接到的第一個報警電話是路人打的,那時候在馬路上已經可以看到滾滾濃煙和熊熊大火了。”參與現場搶險的一位民警説。民警分析,如果當時處置得當,大火在最開始是可以撲滅的。正確的做法是,在撲滅明火之後,應持續噴灑滅火劑滅火,徹底消除隱患才能罷休。
消防人員火海疏散出32人
當天下午4時02分54秒,運城119指揮中心接到了報警電話後,立即調集特勤中隊7輛消防車出動,其中包括搶險救援車、火場照明車、高噴車、大噸位水罐車、乾粉泡沫聯用車、中型水罐車、舉高車,28名消防人員在不到6分鐘時間內到達火場,立即成立了火場指揮部,迅速佈置水槍陣地展開滅火工作,派出救援小組搜索救人。鹽湖區公安分局110機動隊和交警隊民警幾乎同時到達,佈置了現場警戒。
此時大火已在猛烈燃燒。火苗在便利店蔓延開後,保健中心外牆和裝飾外牆的廣告牌之間形成“煙囱效應”,火焰順着“煙囱”瞬間躥上樓,又通過窗户捲入室內形成立體燃燒。
該保健中心坐西面東,向南貼臨一家飯店,西面是居民區,北牆緊挨着一家足療店。消防隊趕到時,足療店的南側已經起火,而該店的北面是一家銀行。堅決不能讓火勢再向周圍蔓延,消防官兵採取“先控制、後消滅”的戰術措施,從南北兩側同時進攻。
在水槍的掩護下,消防官兵分兩組,佩戴空氣呼吸器等防護器材,頂着烈焰衝進足療店組織人員疏散。該店是一個五層樓房,店內人員眾多,消防戰士逐層搜索,短短的5分鐘內,成功疏散出32名被困人員。
事後查點,該店所有人員在火災中無一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