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污水處理費漲價聽證 代表反對也漲一倍
污水處理費或大漲1倍
本月30日進行聽證 物價局官員稱“並不是説大部分代表投票反對漲價就會不漲價”
備受市民關注的污水處理收費改革聽證方案昨日公佈,現行0.7元/噸(按用水量90%收取)的標準將被改寫。
記者從廣州市物價局獲悉,該聽證方案有兩個備選方案:方案一區分用水户,居民用水户按階梯式徵收污水處理費,該收費標準平均漲幅為74.29%;方案二不區分用水户,收費標準統一上調至1.3元/噸,漲幅高達85.71%。
聽證會定於12月30日上午9時在廣東迎賓館召開,屆時將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市民有相關意見也可向市物價局反映。針對可能面臨的一片反對聲,市物價局有關官員表示,聽證會不是決策會,“並不是説大部分代表投票反對漲價就會不漲價”。
以三口之家用水20噸為例
最多每月要多繳費13.4元
昨天下午,廣州市物價局副局長吳林波就本次廣州污水處理費調價改革聽證會的相關情況進行了説明。據介紹,通過對城市污水處理成本的測算,並充分考慮社會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市建委提出了兩個污水處理收費標準調整方案。方案一把居民用水户與企業用水分開,居民實施階梯式收費,企業則分為四種用水户按不同標準徵收。方案一的收費標準由現行的綜合水平0.7元/噸調整為平均1.22元/噸,升幅達74.29%。方案二不區分用水類別,將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由0.7元/噸調整為1.3元/噸。 以2007年的收費水量為依據,調整後污水處理費價格為1.3元/噸,比現行0.7元/噸的價格提高了85.71%。
人均多繳費47元/年
以廣州市2007年的收費水量為依據,若實施方案一,預計年收費總額約為9.59億元,比2007年多收約4.1億元;若實施方案二,預計每年可收取污水處理費約10億元,比2007年多收約4.7億元。此外,據水務部門統計,目前廣州市人均用水量為每天240升,如果每噸污水處理費提高0.6元,按照90%計收,人均年污水處理費將提高47元。
吳林波強調,調整後的污水處理費仍按用水量的90%計徵。而部分排水户自備污水處理設施,其污水處理後水質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或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或符合所在區域排水系統排污口受納水域功能要求,可以給予一定的減免收費政策。
低收入家庭免收費
方案還包含了對有關羣體的減免政策。其中,持有效《低收入困難家庭證》的居民户,免徵污水處理費;大、中、小學校(不含校辦企業、職業學校和教職員工的生活用水),公立醫療機構、幼兒園、託兒所、敬老院(養老院)等社會公共福利事業單位,免徵污水處理費;對城市公共綠化用水(屬獨立水錶計量用户)按用水量的25%計徵污水處理費;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減免污水處理費的情況。
舉例説明
以一個三口之家每月用水20噸為例,原來的污水處理費是12.6元/月(0.7元/噸×20噸×90%用水量),按方案一調整後,污水處理費是22元/月(1.1元/噸×20噸),按方案二調整後,污水處理費是26元/月(1.3元/噸×20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