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三部門採取五大舉措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
新華網北京12月21日電 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三部門採取五大措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
新華社記者杜宇
記者21日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獲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和税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出通知,採取緩繳社會保險費等五大舉措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
困難企業可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
《通知》指出,統籌地區在確保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基金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對暫時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可以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執行期為2009年之內,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經核准緩繳期間,企業應繼續按月申報應繳的社會保險費,企業和職工繳費年限連續計算,職工應享受的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計收滯納金。
階段性降低四項社會保險費率
《通知》指出,統籌地區在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證社會保險制度平穩運行、基金不出現缺口的前提下,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可在2009年之內適當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費率,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通知》同時要求各地不得擅自降低養老保險費率。
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企業可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社保補貼
《通知》要求,失業保險基金結餘較多的統籌地區,在確保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按時足額支付失業保險待遇的前提下,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可開展擴大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範圍試點。
對採取在崗培訓、輪班工作、協商薪酬等辦法穩定員工隊伍,並保證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企業,使用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補貼執行期為2009年之內,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