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導演周正龍與法律捉迷藏的鬧劇
作者:董博
被判定在“華南虎事件”中造假的周正龍,在2008年11月17日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期3年執行後,回家閉門不出。昨日晚間,周正龍突然發表聲明稱“虎照真的,沒有作假”,並“特要請鑑定”(12月20日《新快報》)。
我注意到,11月17日周正龍案二審一開始就圍繞“周正龍是不是為獎勵造假”展開舉證辯論,而隨後庭審中,周突然改口否認“真老虎”,多次承認自己所拍虎照是假的。並表示自己是為了錢才做這件事情的,現在徹徹底底承認錯誤,請求法院減刑或判緩刑。現在看來,周正龍儼然成了一個“變色龍(無貶意)”。不難推理,改口否認“真老虎”與請求法院減刑或判緩刑之間或許存在因果聯繫。
老實説,周正龍作為一個農民,思維的簡單性直線性客觀上使他具備成為“變色龍”的身份前提。儘管如此,縱觀周案兩審一波三折起伏跌宕的戲劇軌跡,不難找到相關權益博弈方給周正龍當“變色龍”與法律“捉米藏”創造的天然機會。換言之,周正龍當“變色龍”也許只不過是多方妥協不得已而為之的道具而已。
其實,早在一審後周案就引發眾多異議。周妻仍堅持丈夫無罪,認為坐牢者不應僅僅是週一人;旁聽者近乎異口同聲質疑律師作為;很多網友認為,“假虎照”事件中周雖是一個重要角色但畢竟是個小角色,而其背後的導演者及其他大角色也應受到法律審判。耐人尋味令人費解的是,法庭在審理過程中並沒有就假虎照要求鑑定有無技術處理,為周翻案留下了伏筆。不無諷刺意味的是,“打虎派”曾經的代表人物郝勁松就表示,周正龍再次撒謊了。他懷疑周之所以一人全攬不排除背後有某種交易,表示周案影響巨大,僅僅開庭一次就審理完畢且於休庭半小時後就出台判決書顯然太草率,只是想盡快了結此事。
而二審也不乏懸疑質疑。庭審中,周雖然多次承認虎照是假的,然而每每在被問及有關虎照造假關鍵細節時卻稱“自己記不住了。”對於周為何要翻案,其律師認為正如他們在二審中提出拍照細節尚有待查清,要求對照片進行PS鑑定、對周正龍進行測謊、請傅德志、劉裏遠等人出庭作證,可惜未被法庭接納,造成了周案斷疑未消的局面,而當週出獄後壓力減少了,提出翻案也是能夠理解的。
應當説,“周正龍是不是為獎金而造假”是其能否構成詐騙罪的核心要件。在法庭辯論庭審中,周堅決否認曾為陝西省林業廳虎照獎勵金額討價還價,其妻羅大翠被傳喚出庭作證時也説,“老周(周正龍)拍虎照不是為了錢。”她舉例説,網易公司要用10萬元買華南虎照周正龍都沒有賣,日本記者出500元請周正龍跟虎照合影周正龍也沒有同意。羅還説,周找虎拍虎是縣林業局讓他去的,林業局給周安排食宿提供了很多方便,就是要讓周找老虎。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羅作證時周卻連續三次打斷其證言,強調“華南虎”照造假都是他一人所為,還反覆向審判長提出不要讓他的家人再出庭。在辯護人舉證階段,周正龍的律師顧玉樹提出,周正龍在口供和庭審表述中有前後矛盾的地方,提出為周正龍測謊。法庭合議庭認為,目前在中國測謊結果不能作為法律依據。此外,庭審中的其他證言證詞能夠相互印證,因此沒有測謊的必要,拒絕了顧玉樹律師提出的測謊申請。
在我看來,周正龍案的核心之核心是虎照之真假。周正龍翻案的可能性有多大?顧律師稱,關鍵在於虎照鑑定能否進行,即便法院同意重新鑑定能否找到鑑定機構還是問題,但其相信從技術角度去鑑別真偽並不難。由此看來,既然從技術的角度去鑑別真偽並不難?為什麼不難的事會成為沒人去辦的難事?這恐怕是給周正龍與法律“捉米藏”打下的最大伏筆。究竟是誰在幕後導演周正龍與法律“捉迷藏”的鬧劇?不揪出幕後“導演”,周正龍與法律“捉迷藏”的鬧劇有可能還要上演下去,周正龍翻案肯定不是閉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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