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龍突發聲明否認虎照作假
作者:董博

華南虎照事件
回放
2007年10月,陝西鎮坪縣農民周正龍稱拍到華南虎照片。2008年6月,陝西省政府通報:周正龍涉嫌詐騙罪被提請批捕。9月27日,陝西省旬陽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周正龍有期徒刑2年6個月。11月17日,周正龍案二審改判緩刑。11月18日,周正龍離開看守所回家。
12月19日晚上,周正龍突然發佈聲明,稱自己所拍的虎照是真的,沒有作假,並要求對照片進行鑑定。昨天,打虎派代表傅德志和挺虎派代表劉裏遠分別在其博客上發文對此事進行回應。曾經為周正龍二審擔任辯護律師的顧玉樹認為,緩刑期間的周正龍有權利提出申訴,而由中立權威的鑑定機構對虎照進行鑑定,是澄清所有疑問的最有力證據。
周正龍按指印聲明沒有作假
11月17日,安康市中級法院在旬陽對周正龍一案進行公審,在長達14個小時的庭審之後,判處周正龍犯詐騙罪和非法持有彈藥罪,執行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期三年執行,並處罰金2000元人民幣。在銷聲匿跡一個月之後,12月19日晚上,周正龍突然發佈一份聲明,稱“虎照是真的,沒有作假”,並要求對照片進行鑑定。
在這份橫格草稿紙上週正龍寫道:“我於2007年農曆8月至九月,跟蹤老虎,9月二十七日在山上住兩天,下小雨,跟蹤腳印,只(直)到吃野豬的現場,看見虎的後半身,照到的,照相機不行,沒有沖洗出來,是一隻成年虎,是母虎,因為腳印大。10月3日前,我一直在山上,跟蹤10月3日凌晨上山和4點多看見一隻年輕虎,4張照片都有大的變化,總共跟蹤一個月見過兩次面。特要請(邀請?要求)鑑定。特此聲明,虎照真的,沒有作假。”落款時間是“2008年冬月二十二”,即12月19日。在簽名的地方,還摁上了一個指印和一個“周正龍”的紅色印章。
據悉,這份“聲明”是周正龍所寫,讓他女兒用數碼相機拍照,從網上傳給了挺虎派代表、北京師範大學副教授劉裏遠的。劉説,這也是周正龍自拍虎以來,第一次以書面文字形式,慎重聲明拍虎事件經過和當前的態度。
打虎、挺虎兩派博客對陣
昨天,劉裏遠在其博客上發文,對周正龍的這份聲明進行了解讀:他認為,周以前都是口頭表述拍虎經歷,相對而言,書面表達更為準確可信,且該聲明有簽字、蓋章和指印,足見其慎重、嚴肅。而聲明內容中出現兩隻不同的老虎:一隻大的母虎和一隻小的年輕虎,這是過去從來沒有明確講過的,此外還特別強調有4張虎照出現了老虎姿勢的明顯變化,是對“不動説”的回擊。周正龍明確要求對照片進行科學鑑定,“表明他的照片經得起鑑定”。
劉裏遠説,這是周自被抓以來,第一次用文字清晰聲明:他拍的是真虎,沒有造假。周正龍是否拍到了真虎,他自己最清楚,而且任何旁人也沒有他清楚。劉裏遠曾經對周正龍説過:老虎真假,你自己最明白。如果就是拍的假虎,反正已經回家了,就好好過平安的日子。但周毫無保留地告訴劉裏遠:“我那東西是真的”, 甚至説要讓陷害他的人負法律責任。
劉在博客裏還對周正龍的“反覆無常,一會兒説真,一會兒説假”進行了解釋:周在公安那裏承認用虎畫拍虎是隻有三行字,沒有任何細節,且簽字“周正尤”;另外,周在一審二審時都沒有講出任何造假的過程或細節;周正龍從來沒有直接説“造假”和“犯罪”,只是説“我錯了”,甚至説“我一個人錯了,你們都對”。他因此認為,周在入獄前、會見律師時和現在説老虎為真,並非在真假之間反覆無常,而是一種自救行為。
而對於劉裏遠的這番表述,打虎派代表傅德志也在其博客上撰文《叫板周正龍翻案,你出來我進去!》表明了自己的態度。他説:看見陝西周老虎翻案的新聞,本人十分氣憤!陝西周老虎案件純屬極其拙劣的造假拍攝,一審二審本來就是輕判。陝西周老虎造假拍攝團伙不識數,居然想翻案。他堅持認為,虎照裏面虎、葉比例失調證據,是造假拍攝的鐵證,他願意在媒體、網絡和任何環境中做公開的實驗證明,並接受國內外任何植物學家的質疑。他還表示:要是最後證明他對陝西周老虎造假拍攝的判斷是自己的學術錯誤和設計的實驗錯誤,他承擔一切法律責任,請把周老虎從監獄裏面放出來,然後他自己進去蹲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