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通知要求解決返鄉農民工就業
新華網北京12月20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20日發出通知,要求切實做好當前農民工工作。
通知指出,農民工是我國改革開放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湧現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已成為我國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我國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農民工工作直接關係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必須予以高度重視。當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不斷加深,國內部分企業生產經營遇到困難,就業壓力明顯增加,加上元旦、春節臨近,相當數量的農民工開始集中返鄉,給城鄉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了新情況和新問題。
為此,國辦要求,採取多種措施促進農民工就業。對生產經營遇到暫時困難的企業,要引導其與農民工開展集體協商,採取靈活用工、彈性工時、組織培訓等辦法,儘量不裁員或少裁員,穩定現有就業崗位。
加強農民工技能培訓和職業教育。加大對農民工培訓的投入,改進培訓方式,擴大培訓效果。在中等職業學校開展面向返鄉農民工的職業教育培訓,根據返鄉農民工的特點開設專業和課程,採取靈活多樣的學習方式,突出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大力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和投身新農村建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抓緊制定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具體政策措施,引導掌握了一定技能、積累了一定資金的農民工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
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髮放。完善工資保證金制度。建立勞動保障、建設、公安、工商、金融、工會等有關部門對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聯動防控機制,及時掌握企業拖欠工資的情況。企業關閉破產必須嚴格依法進行,對惡意欠薪逃匿的業主要依法予以嚴肅查處。
做好農民工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抓緊制定農民工社會保險關係異地轉移與接續辦法。及時妥善安排返鄉農民工子女入學,積極引導返鄉農民工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解決其看病就醫問題。各地區特別是交通樞紐地區要積極做好返鄉和回城農民工的交通服務工作。
切實保障返鄉農民工土地承包權益。違法流轉的農民工承包地,農民工要求退還的要堅決退還;因長期佔用不能退還的,要負責安排返鄉農民工就業。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把做好當前農民工工作作為一項緊迫而重要的任務抓緊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