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是什麼機構
編輯同志:
前一段,我在媒體上看到歐洲議會因人權問題批評中國,請問歐洲議會與歐盟是什麼關係? 吉林讀者 李孟
總部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的歐盟於1993年正式誕生。歐盟的主要組織機構有歐洲理事會(又稱歐盟首腦會議)、歐盟理事會、歐盟委員會和歐洲議會等。歐洲議會則是三大機構(歐盟理事會、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之一,為歐盟的立法、監督和諮詢機構,也是歐盟唯一一個直選議會機構。
歐洲議會總秘書處設在盧森堡,但大量的會議均在布魯塞爾舉行,多數工作人員常駐布魯塞爾。另外,《阿姆斯特丹條約》規定歐洲議會每月必須在法國斯特拉斯堡召開一次會議,會期4天,主要是舉行常規會議和最終的投票工作。
歐洲議會成立於1958年,其前身是歐洲煤鋼共同體議會。1962年正式改稱現名。歐洲議會主要職能是,歐洲議會的權力包括參與立法權、部分預算決定權、通過行使“共同決定權”影響歐盟理事會和歐盟委員會的決策、以2/3多數彈劾歐盟委員會等。隨着歐盟的不斷擴大和有關條約的修訂,歐洲議會的地位和作用及參與決策的權力正在逐步擴大。
歐洲議會的特別之處在於,自1979年以來,它的成員是由歐盟成員國人民直選產生,在此之前,歐洲議會的議員由各成員國的議會指派。議員的任期為5年。歐洲議會設議長一名,由議員選舉產生,任期兩年半,可以連選連任。歐洲議會的議員人數隨着歐盟的不斷擴大而增加,1958年為142名,2007年1月1日歐盟擴大後,共有議員785名。根據人口比例,德國最多,為99席。馬耳他最少,為5席。▲(張久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