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社保法侵權責任法等草案:貼近民生民情

中新網12月23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12月22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開幕,根據會議通過的議程,大會將審議8部法律草案,其中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社會保險法草案,侵權責任法草案3部法律因貼近民生倍受關注,相關法律草案亮點如下:
刑法修正案(七)草案
擬加大對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懲處力度
草案首次給國家公職人員的親朋好友利用關係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定罪”,這一行為最高將被處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草案還加大了對“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懲處力度,將最高判刑期限由五年增加到十年。
打擊“老鼠倉”範圍擴大
草案對利用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經營信息進行犯罪的行為,即“老鼠倉”行為作了修改與完善。草案將金融監管部門工作人員等納入打擊“老鼠倉”的範圍。不但進一步明確了哪類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從事“老鼠倉”行為要承擔刑事責任,而且規定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如果有“老鼠倉”行為,也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擬嚴懲“黑客”犯罪
草案增加規定對非法侵入他人計算機獲取數據,或對計算機實施非法控制,或為實施這類行為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擬打擊"地下錢莊"及非法經營證券期貨等行為
草案將“地下錢莊”納入打擊範疇,以非法經營罪論處。將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行為,視為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擬明確定義傳銷犯罪行為
草案增設組織傳銷犯罪,並明確組織傳銷犯罪的構成要件。草案二審稿就明確規定了傳銷犯罪的行為方式和本質特徵: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不斷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