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少華:別以為美國私有土地管得松
土地所有權這個千古話題時下正在中國經濟學界備受熱議。很多“力挺”土地私有化的學者常常拿美國保護土地私有財產當樣本進行論證,其實,這類引用往往在犯盲人摸象的錯誤,只講美國保護私有財產,卻不提美國在土地佔有、使用和處置等方面五花八門的強制管理。
“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被不少人當作真理,其實這句話從來沒有在美國的憲法中出現過。美國人對其私有財產並非有絕對權力,更不用説像土地這種完全不可再生的資源,美國政府更是規定了非常嚴格的管理制度進行監管、控制。雖然是自家的土地,但個人並不能想幹什麼就幹什麼,自家的地盤也必須服從政府的指定用途。美國法律還進一步規定,政府在合理的補償下,有權對於以公共衞生、社會秩序、安全和社會福利為目的而進行強制土地徵用,換句話説,如果政府有正當的理由,自家的土地也得變成公家的。
美國對私有土地進行的嚴格管理大體從一個基本原則出發:土地擁有者不能在私有土地上進行“有害公益”的行為。這個原則雖然簡單,但從其延展出的各種對私人住宅土地的嚴格規定可一點兒也不簡單。不同的州有各種不同的規定,有些規定還好理解,例如禁止在自家的後院養殖或屠宰牲口、禁止傾倒油污、燃放鞭炮、飼養惡犬、種植毒品,禁止製造噪音、粉塵和氣味,而有些就顯得匪夷所思,比如有的州甚至禁止在自家後院拉繩子曬衣服被子。對屋前土地的規定就更加嚴格,例如禁止堆放雜物阻礙道路和水路暢通,甚至門前草坪生長的草的高度,鮮花種植種類,以及門前衞生清潔都有章可循。
更為嚴格的規定是對於住宅房屋。從樣式、高度、草坪和房屋的比例,甚至到外表顏色,沒有一樣可以讓住宅的主人為所欲為。無論是買地建新房還是改建舊住宅,屋主必須經過城市和社區規劃委員會的批准。假如,你買的房子所在的社區規劃委員會規定該社區的房子外表必須是白色,那麼你就休想把房子塗成藍色,如果不服從管理,將被告上法庭,往往法庭對於違反城市和社區規劃的個人將判處更重的處罰。曾有一位美國歌手把自己的房子塗成粉紅色,被鄰居以視覺干擾告上法庭,最後不得不把新刷的房子又改回原來的顏色。這就是為什麼在飛機上或者走在美國城市社區中,總能感覺私宅整整齊齊,門前乾乾淨淨的原因。
在中國的大小城市總能看見樓房的一層被私人改成小賣部,而美國商業部1922年頒佈的法案已經規定,在住宅區域裏,禁止將個人住宅改建成商店、餐館或旅館等商業用途。同樣受到禁止的還有,不能私自砍伐私有土地上的樹木,也就是説,即使砍伐自己土地上的樹,也得報政府批准。同時,對於私人購置土地,必須嚴格按照契約上註明的使用地表權利,不能越雷池半步。例如,某農場主購買一塊土地用於養殖奶牛,他就只能養奶牛,種小麥都不行,如果該農場主在該土地底下發現煤礦或者石油,未經過政府批准而私自開採也是違法的。
在土地私有權的保護和政府嚴控的拉鋸戰中,2002年的“泰浩湖案”最終確立了政府的權威。泰浩湖地處加利福尼亞州和內華達州交界,優美的環境吸引了很多人在湖邊買地建房,結果導致湖周圍土壤流失以及水質下降。因此,加州政府聯合內華達州政府強行拆除了部分私人建築,而且不給予任何補償。這些私人業主不服,一直告到聯邦最高法院,最終卻是敗訴。儘管是合法的買地建房,但由於妨礙了公益,不僅會被強制拆除,而且得不到一分錢補償。
由於資源緊缺的現實和環保理念的深入人心,美國政府在土地管理上的態度越來越從保護私人財產轉向限制私人濫用。國人在進行土地所有權爭論的時候,更立體全面地理解國外經驗,才能更好地進行借鑑。▲
(作者是美國猶他大學政治系博士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