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街道辦建豪華辦公樓堪比省部級(圖)
作者:董博

台州市椒江區洪家街道辦事處耗巨資建設辦公大樓,其豪華氣派堪比不少地方的縣市政府大樓
【核心提示】台州市椒江區洪家街道辦事處耗巨資建設辦公大樓,其豪華氣派堪比不少地方的縣市政府大樓,讓人歎為觀止,大飽眼福。在國家三令五申禁止政府部門建造豪華辦公大樓的背景下,這幢辦公大樓的拔地而起令人困惑……
驚訝:人均面積超過“省部級”
記者通過有關渠道瞭解到,洪家街道辦事處辦公樓建築面積16996平方米,按照公佈的99名工作人員計算,相當於每個工作人員擁有170平方米。
對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該辦事處人均建築面積指標甚至超過了“一級辦公用房”的標準,即適用於中央部(委)級機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機關以及相當於該級別的其他機關。而人均辦公室使用面積,顯然也超過了省級及直屬機關的規定面積。
昨天下午,記者找到了洪家街道辦事處主任黃玉明,向他了解辦公大樓的有關情況。
黃玉明表示,辦公大樓是前任領導在位的時候建的,他是2006年調過來的,當時大樓已經結頂,具體的情況他不清楚。
隨後,他以自己要去開會為由,迅速離開了辦公室。
黑洞:豪華辦公樓建起來,兩名腐敗官員倒下去
據記者調查獲悉,這幢辦公大樓的造價2414萬元。花巨資蓋豪華辦公樓,誰會從中受益?記者在深入採訪時,瞭解到這幢大樓背後相關的腐敗事實。光是大樓的電器設備業務,有人就受賄了20萬元。
2007年中,擔任台州市椒江區下陳街道辦事處副主任不到一年的蔣小正,在獲知洪家街道辦事處新大樓有電器設備業務時,就叫其妻舅盧佳斌(案發前系台州市椒江區濱海工業區塊管委會原黨工委委員、常務副主任,時任洪家街道黨工委副書記,當時分管洪家街道辦事處新大樓工程)出面幫其同學蔣某承接該工程。盧佳斌利用職務之便,幫蔣某順利承接到了電器設備業務。事後,蔣某送給蔣小正現金20萬元,蔣小正收受該筆現金後,將其中的8萬元送給盧佳斌。盧佳斌收受後,用於償還個人借款。
台州市椒江區紀委查明,蔣小正還有其他違紀事實,違紀總金額達28萬餘元,已構成嚴重違紀,為此立案調查,並停職檢查。隨後,紀委以蔣小正涉嫌犯罪為由,移送司法機關作進一步查處。同時,紀委查明認為,盧佳斌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亦立案調查、停職檢查,並移送司法機關進一步查處。
中央三令五申嚴控黨政機關新建辦公樓
為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良好風氣,進一步制止奢侈浪費行為,加強黨和政府同人民羣眾的血肉聯繫,促進黨政機關的廉政建設,多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多次強調並就此作出過一系列規定,1988年9月22日,國務院頒佈《樓堂館所建設管理暫行條例》。1997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定》。1999年12月,國家計委頒佈《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要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的建設水平,應與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做到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適用、簡樸莊重。
2003年1月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繼續從嚴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和培訓中心項目建設的通知》(中辦發〔2003〕3號),再次強調,“要把有限的資金更多地用於改善人民生活方面,繼續從嚴控制黨政機關新建辦公樓和培訓中心”。中辦、國辦重申並提出要求:嚴格黨政機關辦公樓建設項目審批程序,在審核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項目時,要嚴格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從嚴核定辦公用房面積。
2007年4月,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監察部七個部委又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在國家三令五申禁止黨政機關建造豪華辦公用房的大背景下,工作人員不足百名的洪家街道辦事處卻公然建造十層豪華辦公大樓,令人困惑。本刊將繼續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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