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危重嬰兒上火車被要求籤免責協議(圖)
作者:朱稳坦

看着被燙傷的孩子母親傷心不已 首席記者 史宗偉 攝
重慶晚報12月26日報道 一名6個月大的女嬰被一旅客泡方便麪的開水燙成重傷,半途緊急下車送秀山縣人民醫院搶救,但傷情危重必須轉院至重慶。患兒家長稱,正準備買車票時,秀山火車站工作人員要求籤協議才能上車,協議中特別聲明“以後發生的一切與鐵路無關”。
昨日,在重醫附屬兒童醫院病房,文文在監護儀的監視下,奄奄一息。醫生稱,文文傷情特別嚴重,頭部頸部大面積燙傷。
文文是四川宜賓人。其母親牟冬梅稱,22日,她和丈夫從廣州乘坐1076次列車到重慶。23日上午9時左右,她面朝過道坐在鋪上給文文餵奶時,一泡方便麪的旅客被一在過道上奔跑的男孩撞上,方便麪滾燙的開水徑直潑在文文的頭部和麪頸部。慌亂中,牟冬梅只抓住了撞人的小男孩。
火車11時許抵達秀山縣後,文文被緊急送進該縣人民醫院,肇事的長壽5歲小孩杜星及其外公雷道發也隨同一路。
經過2個多小時的搶救,文文甦醒過來,但病情危重。醫生建議及時轉至主城大醫院,由於120護送可能耽誤孩子的生命,醫院建議乘坐火車。
上火車前籤協議
13時50分左右,丈夫文雄和雷道發趕往車站購買火車票。這時,一自稱是火車站主任的中年婦女告訴他們,要到辦公室籤一份協議才能上車。文雄稱,他們被帶到辦公室,該婦女打印出四份協議,要求他和雷道發籤字,還稱不籤就不能坐車。
記者看到,這份協議除了寫明事發經過,還特別註明“經責任監護人雷道發與文雄、牟冬梅協商後,雷道發同意轉重慶醫院治療,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責任監護人雷道發承擔,以後發生的一切與鐵路無關。”文雄告訴記者,這份協議讓他感到很納悶,雷道發自始至終都認為是自己的外孫惹禍了,也必須到醫院治療,根本沒有要求與他籤什麼協議。為何車站要求幫這個“閒忙”?
“眼看孩子不行了,為了早點上車,只得簽字上車。”文雄稱,簽字後他們才上了前往重慶的火車。
車站稱為傷者着想
昨日,記者聯繫上秀山縣火車站,並找到為文雄打印協議的車站主任閔忠蓮。她説,是責任人和受害者家屬自己要籤協議。該站彭書記稱,由於當時責任人和家屬存在分歧,車站擔心耽誤時間影響患兒的救治,才讓他們到辦公室,又因雙方不會電腦打字,閔主任才幫忙起草協議,完全是為傷者着想。
至於為何要特別註明“與鐵路方無關”,彭書記稱因為女嬰受傷不是因為火車急剎或其他車方原因造成的,沒有任何責任,只是為了進一步明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