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必須有硬性手段
白爍專欄
近日,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簽署《反腐敗法》草案,明確了“腐敗”的定義,確立了預防和打擊腐敗的主要原則,規定了公務員及其配偶、子女申報收入和財產信息的義務等,以保證俄羅斯的經濟秩序和社會建設。
而在今年6月份,巴西1000名警察參與了一次大規模反腐敗行動,在全國範圍內逮捕了26名涉嫌挪用公款的官員和企業家,還發出了231項追捕令,對200項工程進行調查。印度政府面對政府根治腐敗成效不佳的局面,居然認可民間反腐敗組織發行“反腐敗鈔票”的辦法,送給那些伸手索賄的貪官污吏。
印度、俄羅斯、巴西等國因經濟上的快速發展,被世界譽為“金磚四國”,但腐敗問題也相當嚴重。根據透明國際過去3年的“腐敗指數”,巴西和印度從2006、2007年的第72位分別跌落至今年的第80、85位;俄羅斯從2006、2007年的第127、143位進一步退到第148位,可見反腐的緊迫性。
在經濟起步階段,賄賂和回扣等手段是刺激創業和發展的潤滑劑之一。現在的新興經濟體以及過去的老牌資本主義國家,在發展初期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腐敗。但是,當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後,如果不及時遏止腐敗,強化法治系統,實現市場公平,提高政府的透明度,那麼就會威脅社會穩定,阻礙經濟的有序發展,甚至會出現動亂,經濟上的光澤也不能持續。
看看我們周圍,就知道貽誤反腐良機的後果。亞洲“四小龍”在成名前,都曾出現過腐敗現象,但實力壯大到一定程度時,在政治、法律、教育和經濟上均借鑑西方經驗,圍繞反腐敗採取了有效的改革,把過去的“威權政治”轉換成“法治地區”。新加坡、韓國均進入“清廉”和“比較清廉”行列,而且越廉潔的國家和地區在經受類似金融風暴這樣的災難時抵抗力也越強,政府號召力也很強大。
不過亞洲“四小虎”則命運各異。泰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和菲律賓四國的經濟,在上世紀最後20年都像“四小龍”一樣突飛猛進,並以此得名。可惜的是,這些國家在懲治系統性腐敗、增強政府透明度方面沒有及時跟進,以致政府成了經濟危機和社會危機的根源。泰國已經卷入了3年的政治混亂,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他信政府中存在裙帶資本主義和腐敗;菲律賓政府已經陷入了一系列無法向公眾解釋的醜聞中,其根源在於政府官員對行賄受賄習以為常;印度尼西亞蘇西洛總統是舉着反腐旗幟上台的,自2005年以來,印尼已有超過百名現任或前任中央和地方行政、立法、司法官員因涉及腐敗、貪污被判刑。馬來西亞從1995年的“廉潔”國家滑到“輕微腐敗”行列後,2004年更換政府。
今天的俄印等國面臨的反腐形勢,如同亞洲“四小虎”在上世紀末一樣,倘若不加強懲治力度,不從法律和制度上加以深刻的變革,那麼未來幾年難免會遭遇“四小虎”今天的尷尬。也就是説,“金磚”要想持續地發出金色光亮,關鍵在於圍繞反腐而建立一套新的國家管理體制和法治系統。好在這些國家都已意識到這一點,有些國家已把政府官員的財產申報制度、公共輿論監督、政府投資工程透明化作為“擦亮光澤”、反腐倡廉的硬性手段,所以世界對“金磚四國”不斷髮光發亮還是有信心的。(來源:南方都市報)
(作者系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