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盼明年3月底前偵結陳水扁李登輝4大案

就陳水扁家族涉及的南港展覽館、龍潭購地、“國務機要費”及洗錢等四大案,台灣檢察機構於十二月十二日下午三時十五分對外公佈起訴結果,對陳水扁、吳淑珍等涉案人起訴並提請法院求以重刑。圖為陳雲南(中)等“特別偵查組”七位檢察官准備回答記者提問。 中新社發 劉舒凌 攝
中新網12月28日電 “中央社”報道説,台灣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案,12日將陳水扁等14人起訴,目前仍有企業匯款案、詐領機密“外交”款案、洗錢案外案及李登輝被控洗錢案仍持續偵辦,盼明年3月底前能將全案偵結。
特偵組12日首波依台“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侵佔公款罪、行、收賄罪,以及違反洗錢防制法與偽造文書等罪,將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等14人起訴,並馬不停蹄偵辦未結的企業匯款、詐領機密“外交”款及洗錢等案。
詐領機密“外交”款案部分,檢察官19日向台北地院聲請具保停押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法院裁定新台幣50萬元交保,使得特偵組目前已無任何羈押中的被告;不過,檢方同時將一名男子及蔡姓女子列為被告,並於18日通知“海巡署”等單位將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管制出境。
洗錢案後續部分,特偵組於10月、11月間分別將前兆豐金控董事長鄭深池、前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列為洗錢案被告,但並未在首波扁案中起訴,而是另案調查兩人其它所涉案情;檢察官另認定開發金控總經理辜仲瑩涉嫌協助吳淑珍洗錢,目前將他列為查字案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