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嘉縣一村主任僱兇砍死競選對手被判死刑
作者:朱稳坦
王本鐵雖然進了監獄,但還是當選了村委會主任。儘管在服刑期間,但他依然行使村委會主任職權,凡是村裏重大事項,需由村委會主任簽字同意的,村委會成員會把報告、協議送到監獄裏,由"王主任"審查後,表示同意簽了字,不同意的就予以否決。
人在監獄服刑還當着村主任,為了連任竟不惜僱兇將競選對手砍死。12月29日下午,浙江省永嘉縣這位膽大妄為的村長王本鐵被温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
同案犯王賢益被判處死刑,另外4人被判處六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本鐵與被害人王天猴均系永嘉縣上塘鎮下灣村村民,為爭村民委員會主任雙方發生糾紛。2008年6月份,王本鐵為謀求連任村委會主任職位而指使被告人王賢益出面叫人砍王天猴,並指使被告人王賢開負責帶路和認人。期間,王本鐵將8000元分兩次通過王賢開轉交給王賢益作為費用。王賢益糾集了被告人朱敏、章文理、金信日租來汽車並攜帶作案工具,在王賢開的指引下,多次到永嘉縣上塘鎮王天猴經常出入的地點守候伺機行兇。
2008年6月26日晚11時許,王賢益、王賢開、朱敏、章文理、金信日在上塘鎮電大新村4幢樓下將被害人王文欣誤認為是王天猴,由朱敏持砍斧將王文欣砍傷。同年6月29日晚11時許,這五名行兇者駕車在上塘鎮國貿賓館門口尾隨王天猴至電大新村時攔截住王天猴,王賢益、朱敏、章文理戴好鴨舌帽、口罩,持砍斧下車追砍王天猴四肢十幾刀後逃離現場。王天猴被砍傷後於同年7月2日死亡。經法醫鑑定,被害人王天猴系多臟器功能衰竭而死亡;被害人王文欣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另據警方調查資料顯示,王本鐵劣跡累累,2005年競選村委會主任時,因同村一青年也參與競選,結果把對方打傷,後被永嘉縣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不料,王本鐵雖然進了監獄,但還是當選了村委會主任。儘管在服刑期間,但他依然行使村委會主任職權,凡是村裏重大事項,需由村委會主任簽字同意的,村委會成員會把報告、協議送到監獄裏,由"王主任"審查後,表示同意簽了字,不同意的就予以否決。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本鐵為競選村委會主任,而指使他人傷害競選對手,造成競選對手死亡的嚴重後果,社會危害極大,罪行極其嚴重,又系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重新犯罪,繫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被告人王賢益為主糾集人員,並直接參與行兇,造成嚴重後果,依法從嚴懲處。遂作出上述判決。(來源:新華網浙江頻道 記者沈錫權 張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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