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買二斤肉孝母困難卻娶多個小妾
一、窮是清官最好的名片
晚清學者薛福成説,如果要評選中國歷史上的著名清官,他會投四個人的票:漢代的汲黯、唐代的宋璟、宋代的包拯和明代的海瑞。(《庸庵文補編》卷一)對於大多數人來説,汲黯和宋璟的名字比較陌生,即使開出一份個人履歷表來,大概也沒有耐心去了解清楚。因此,如果要評選中國歷史上的第一清官,相信絕大部分人會把選票投給包拯或海瑞。
清官,是清廉之官。但怎麼樣算清廉呢?清廉是個抽象的概念,就人們的感受來説,生活上的貧窮似乎更能説明問題。海瑞死的時候,在都察院(相當於監察部)工作的同事王用汲到他的家裏,翻箱倒櫃,僅找到十幾兩銀子,辦喪事的費用都得朋友們湊份子,可見他的確是窮,窮得讓人肅然起敬。
海瑞的同事中有一位姓陳的御史(相當於紀委的處級幹部)。陳御史經常讓差役拿着“紅票”到市場上去買米,只付市價的一半。這種做法當時很普遍,並不是陳御史一個人這樣幹,老百姓對此是敢怒而不敢言。有一回差役奉陳御史之命去買米,剛好這個米店的經紀(經理)家裏有個見過點世面的何秀才,何秀才認為這不合理,便拿了“紅票”到都察院去告狀。海瑞得到狀紙勃然大怒,想加倍處罰陳御史,煞煞這種歪風。由於都察院的御史同事們懇切求情,陳御史終於免受處罰。但是海瑞卻採取了另一種懲罰方式:先是把拿“紅票”買米的差役打三十大板,革去其當差的資格,再把他枷號在陳御史辦公的衙門前,以羞辱陳御史。陳御史因此名聲不好,他對海瑞自然也是恨之入骨。到了海瑞死的時候,陳御史看到海瑞如此清貧,實在是一般人所不能忍受的(“見剛峯受用之清苦,有寒士所不能堪者”),於是説:“我不再怨恨他了。”(“回吾怨恨之心矣”)(周暉《金陵瑣事》卷一)海瑞的“清苦”終於感動了原來對他恨之入骨的陳御史,可見就清官來説,沒有什麼比他自己過着清貧的生活更具有説服力和感召力了。窮,是清官最好的名片。〔1〕
海瑞為什麼窮?按照吳思先生《潛規則》一書的解釋,這主要是明代的低工資制度惹的禍。清官不受外財,守着一份死工資過日子,而工資又低,那就只能窮了,這很好理解。進一步推論,因為窮,收入不夠用,只好去貪污受賄,因此低工資制度成了明代官員“當貪官的理由”,這也符合邏輯。但是,這個觀點卻是不能輕易相信的。
海瑞(1514—1589)做為政治明星的高調出場,始於嘉靖三十七年(1558)出任浙江淳安縣令一職,這時海瑞已經45歲。淳安任上有一件非常著名的買肉事件,歷來將它作為海瑞貧窮的依據:“在浙江淳安當知縣的時候,窮得要靠自己種菜自給,當然更捨不得吃肉。有一次海瑞的母親過生日,海瑞買了二斤肉,這條消息居然傳到了總督胡宗憲耳朵裏。第二天,總督發佈新聞説:‘昨天聽説海縣長給老母過生日,買了二斤肉!’”(《潛規則·當貪官的理由》)此事見於《明史》記載,似乎沒有理由懷疑它的歷史真實性。問題是,海瑞是不是真的窮得買不起兩斤肉呢?
當時買兩斤肉需要多少錢?根據海瑞自己的説法,“豬肉二十五斤,價銀五錢四分”。也就是説買25斤豬肉需要0.54兩銀子,一斤為0.0216兩,換算成現在的人民幣,大概也就是9.6元,不到10塊錢。由於海瑞可能是回民(因為有人認為海瑞的曾祖父海答兒可能是回民),我們假定他買的那兩斤肉是牛肉。當時牛肉的售價,是“牛肉二斤,價銀四分正”,一斤0.02兩,比豬肉還便宜一些,算下來每斤也就是大約8.9元,還不到9元錢。
海瑞會窮到付不起18元錢買2斤牛肉給母親過生日嗎?
明代官員的正式工資很低,七品知縣“每年的名義工資是90石大米,合月薪1840元人民幣”,這個標準是明朝建國初期的朱元璋時代確定和執行的,後來由於種種原因,朝廷發給官員的俸祿並不是全額的大米,還有折色,“正七品的縣太爺每年實際領到手的是12石大米,27.49兩銀子,360貫鈔。(參見萬曆《明會典》卷三十九)這360貫鈔,名義上頂了36石大米(10貫鈔折俸1石),但是較起真來,由於鈔法不行,貨幣嚴重貶值,這筆錢在市場上未必能買到4石大米。這樣計算起來,明朝知縣每個月的工資只有1130元人民幣。”〔1〕每個月1130元的工資的確不算高,但似乎不至於買不起十來塊錢的兩斤肉。
海瑞除了國家發放的工資之外,還有一些收入。海瑞老家有一些田產,據黃仁宇先生估計,總共是40畝光景。〔2〕40畝地租給別人耕種,地租一般是收穫量的一半,明代的海南(當時的廣東瓊州府)能夠種雙季稻(還有可能種三季稻),按道理一畝地每年收一石米的地租總會有的,這意味着海瑞一家還有會二三十兩銀子的收入。
這是海瑞家庭收入的情況。支出方面,海瑞的家庭,我們假設情況和2006年底播映的電視連續劇《大明王朝1566——嘉靖與海瑞》所呈現的情況一樣,是海瑞夫妻兩人,和老母海太夫人及一個女兒,一家四口,三個成人一個小孩。這樣的一家人一年需要多少花費呢?
家庭基本花費不外吃穿住行等項。先説吃。按照明清時人的説法,成人一天需要吃1升米,一年需要3石6鬥米。小孩的食量大概是成人的一半。海瑞的工資裏有實發的12石米,已經基本上滿足三個大人一個小孩的口糧需要了。
再説住。海瑞在淳安縣令任上還享有一項重要的政府提供的福利,這就是住宅。帝國的官衙格局和北京的紫禁城一樣,在理論上各級官衙就是紫禁城的翻版,只是規模不同而已。淳安縣衙建築佈局的圖樣還保存在著名藏書樓——寧波天一閣所收藏的嘉靖三年(1524)版的《淳安縣誌》裏面。從圖中可以看到,中軸線最北端的“知縣宅”便是縣令海瑞一家的住宅,這是一個獨立的院落,相當寬敞。院落與前面辦公事的大堂之間有一道門,人們所謂“走後門”,就是指繞過正堂,通過這道門,進入官員的私宅。縣令住宅的裝修和傢俱,所有費用都由政府提供。在這麼大的院落裏,如果海瑞對欣賞花草沒有興趣,當然可以把花壇和空地整出來種瓜種菜。南方氣候温暖,隨便扔一顆種子都能發芽成長,所以他不怎麼需要到菜市場上去買菜。事實上,許多與海瑞同時代的人都有過海瑞“種菜自給”的説法。有些材料甚至還説,海瑞不僅在衙門空地裏種菜,還種稻種麥子,縣衙成了試驗田。
解決了吃和住這兩大問題,日常生活中剩下的便只有相對來説不那麼重要的穿和行了。當了官之後出行有官方的驛站,不需要自己掏錢。關於穿,當時的絹一匹不過值0.7兩銀子,和一石米的價錢差不多,布一匹則只值一石米價錢的20%。〔1〕在穿的問題上海瑞的確很馬虎。嘉靖四十年(1561)冬天,海瑞到北京聽候吏部考核,去拜見原來的福建教育系統老領導(學政)、現任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吏部侍郎)的朱鎮山的時候,朱部長看他在寒冷的冬天還穿着一件絲質的破袍子,就説你即便是窮,也不至於窮得連一件官服也置辦不起吧!海瑞聽了,便去置辦了一件用黃石絹做的衣服。
我想無需再去仔細考證海瑞一家四口人一年需花多少銀子了。《紅樓夢》裏的劉姥姥一家,有劉姥姥和她的女兒、女婿及兩個孫輩孩子,家庭結構和上述假設的海瑞家庭結構很相似,劉姥姥感慨説,賈府吃一頓螃蟹花了二十幾兩銀子,“這一頓的錢夠我們莊家人過一年了”(第三十九回)。如果以曹雪芹寫《紅樓夢》的時間做為劉姥姥生活的時代,那麼曹雪芹寫《紅樓夢》的乾隆時代銀子已經比海瑞在淳安當縣令的時候貶值得多了,兩相比較,海瑞當官的收入可以比已經過上小康生活的劉姥姥一家還要寬裕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