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被裁定羈押 據稱聽到判決“臉色大變”
中新網12月30日電 據台灣TVBS電視台報道,台北地方法院29日召開前台灣當局領導人陳水扁羈押庭,經過長達12個多小時的庭訊後,合議庭於今(30日)晨做出裁定,將陳水扁羈押但並不禁見。
報道説,在得知即將再次被收押後,陳水扁一度臉色大變。
羈押庭由審判長蔡守訓、承審法官徐千惠、陪席法官吳定亞組成合議庭。檢方指派特偵組檢察官林嚞慧、越方如、周士榆、李海龍及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李嘉明、檢察官林怡君六人蒞庭。至於陳水扁律師團方面則由律師鄭文龍負責閲讀陳水扁案的卷證,並提出證詞的盲點,石宜琳負責交互詰問攻守,鄭勝助則居中統籌和支援。
特偵組12日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水扁等人後,聲請繼續羈押陳水扁,但台北法院審判長周佔春裁定當庭無保釋放。特偵組不服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發回更裁,18日周佔春二度裁定無保釋放。特偵組繼續提出抗告,高院再次發回更裁。
由於台北地方法院25日召開刑事庭案件審核小組會議,全體五位庭長一致決定將周佔春承審、特偵組起訴的四大案,並給“前案”由蔡守訓承審的“國務機要費案”,因此,更裁改由蔡守訓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