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33億路橋費不該秘而不宣
作者:劉效仁
邢連超等5位成都律師以市民身份,向成都3個政府部門遞交申請,請求成都市政府向社會公開“五路一橋”費收入總額、支出明細等情況。對此,當地官員表示政府收入在一定時期內是保密的。(《中國青年報》12月30日)
作為執政為民的政府,其財政系公共財政,無論是税收還是其他非税收入,都取之於民,最終用之於民。既然政府僅僅是一個“守夜人”,其收與支都理當合法、合理、透明、公開。唯有如此,才能保證收支是為了公共利益而非部門利益和行政利益,才利於公眾的監督制約,才能有效防止收支的黑洞乃至於腐敗。
政府收入“在一定時期內是保密的”,是因收費本身不合法、見不得人,不願公開?還是數額巨大不便公開?抑或開支去向不合理,不能公開?就“五路一橋”費徵收而論,顯然是悖理的。對路橋收費的合理性,公眾多有議論和批評。一項3000人蔘與的調查顯示,95%以上的網友認為,既然繳了養路費,再繳“五路一橋”費就不合理。明年開徵燃油税、取消養路費後,這樣的收費就更不合理。何況借年檢之機“捆綁”收取,“如果不一次性繳清全年的‘五路一橋’費,就根本無法通過年檢,就不能上路”,顯然有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的規定。
“五路一橋”費數額巨大,十分驚人。截至2008年4月,成都機動車已超過183萬輛,按每車年繳400元的最低標準,2008年至少收了7.3億元。按2003年成都機動車突破100萬輛、每年增長15萬輛粗略估算,這幾年來的收費總額至少33.2億元。這麼一大筆錢,到底用在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