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後:美密件急送“中選會” 壓垮李慶安
台海網2月8日訊前“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案在前日“中選會”做出撤銷台北市議員及第四、五、六屆“立委”當選公告決議,已暫時落幕。據瞭解,原本“中選會”並無把握能在前日會中做出最後決定,而是前一天(五日)晚間召開委員會前夕,“外交部”緊急將美國國務院一紙函覆密件送進“中選會”,成了壓垮李慶安的最後一根關鍵稻草。
據台灣媒體報道,由親民黨推薦的“中選會”委員趙叔鍵痛批“中選會”擴權,創下行政干預司法的不良示範。“中選會”則對部分委員的反彈感到十分不解,秘書長鄧天佑明白表示,“中選會”是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的相關規定,以及美國在台協會(AIT)五日的最新函文所做決議,這是行政作業程序,絕無干預司法疑慮。
“中選會”:依照選罷法有權撤銷
“中選會”有無法律依據可做出裁判?鄧天佑表示,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當選人在當選後、就職前須放棄外國國籍,否則視同當選無效,“中選會”是《選罷法》的主管機關,依法當然可以行使職權。
“中選會”官員透露,針對李慶安案,“中選會”委員已開會多次,但都無法做出決定,問題在於原本美國國務院的函文內容較為模糊,僅説明相關規定,並未明確指出李慶安目前的國籍狀況,以致每次委員會總陷入各説各話局面。不過,五日晚間臨開會前夕,“外交部”緊急將一紙美方國務院的最新函覆送進“中選會”,局勢就此改觀。
李初任公職並無放棄美籍意圖
美國國務院的函覆密件清楚説明兩部分,其一是指出,“李慶安於一九九四年在台灣初任公職時,並未盡到展現她有意圖放棄其美國國籍之義務”。“中選會”官員進一步説明,國務院該部分函文已講明,李慶安從一九九四年初任台北市議員直至第六屆“立委”二○○七年一月止,均擁有美國國籍且未放棄,已明顯違反“選罷法”,因此“中選會”可以徑為認定“當選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