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對妻子認罪持保留態度 稱沒做的事不認罪

2月10日,台北地方法院再次傳喚陳水扁之妻吳淑珍到庭應訊,繼續審理前台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家所涉弊案。吳淑珍在連續17次拒不出庭後,當日終於現身,並在兩個半小時的庭訊結束後,發表簡短“道歉聲明”,表示今後將“隨傳隨到”。 中新社發 路梅 攝
中新網2月11日電 據台灣“今日新聞”報道,針對陳水扁夫人吳淑珍10日在台北地方法院庭訊時部份認罪,對此,陳水扁辦公室幕僚劉導11日在探視陳水扁後轉述表示,陳水扁對吳淑珍認罪的做法持保留的態度,有做的事他願意承擔,沒有做的事不能説他有犯罪。
吳淑珍10日庭訊時針對南港、洗錢等案部分認罪,其中南港展館案部分,吳淑珍強調的確收了220萬美金左右,但機要費部份,吳淑珍則只承認偽造文書有罪,但強調自己絕對沒有貪污。
吳淑珍在庭訊後親自發表兩點聲明,吳淑珍説,“因為案件牽連許多無辜的親朋部屬,社會付出龐大成本,本人親自表達歉意,往後我也會反省檢討”,同時吳淑珍也説,“已經起訴的案件,我會坦然面對審判,在身體許可的狀況下會隨傳隨到,偵查中的案件會配合特偵組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