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出庭戰術技巧:影響司法殺雞儆猴
作者:范凌志
台海網2月1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劉強 燕娟 燕子 薛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0日下午開庭審理陳水扁家族所涉弊案,陳水扁之妻吳淑珍在以身體健康原因連續17次、拖延780多天不出庭後,10日終於出庭應訊。對於檢方起訴的各項弊案,她都表示部分認罪,但仍不承認犯有貪污罪行。
台灣檢方起訴吳淑珍共涉及“機要費”案、洗錢案、龍潭購地弊案及南港展覽館4項弊案。在10日的庭訊過程中,吳淑珍承認自己在“機要費”案中確有拿他人發票虛報“機要費”,即承認自己有偽造文書行為,但不承認貪污;對於洗錢案,她表示部分認罪;對於龍潭購地弊案及南港展覽館弊案,她都承認自己確有收受政治獻金,但不承認受賄。
將近兩個半小時的庭審結束後,吳淑珍在看護和兒子陳致中陪同之下,離開法院,在上車之前,吳淑珍首度向社會致歉,發表兩點簡短聲明。吳淑珍説:“關於這些案件牽連許多無辜的親友,社會付出龐大的成本,本人親自表達歉意,往後我也會反省檢討。第二點,已經起訴的案件,我會坦然面對審判,在身體許可的狀況下,我會隨傳隨到,現在還在偵查中的案件,我會盡力地配合特偵組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