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果然非等閒之輩 認罪拔出蘿蔔帶出泥
吳淑珍不想發聲時,不管法院如何傳訊,外界怎樣施壓,照樣連續17次“放鴿子”。有話要説時,立馬兒就能讓法庭變成自己的表演舞台,藉助一場“選擇性認罪”的“獨角戲”,便製造出一個令人震驚的“珍”風暴大片——
“珍”認罪拔出蘿蔔帶出泥
首先被震驚的是正為抓不到扁家貪腐鐵證而勞神的檢方。吳淑珍親口承認在南港展覽館弊案中拿了別人的錢;承認用大量的假髮票核銷了數以千萬計的“公務機要費”,而且把錢交給了扁;承認幹了海外洗錢的不法情事。這意味着檢方從此以後可以順着吳淑珍主動給出的情資不斷上門“就訊”了。管你要怎麼“保夫救子”,反正你要證明一句謊話就還得再編出10句謊話來圓場,言多必失,時間一長,不信你露不出一點馬腳。對於這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便宜事”,以前誰敢想呀?
接着被震驚的是島內輿論和普通民眾。透過吳淑珍的供詞,他們終於弄明白了一個一直想知道的真相:“二次金改”根本就與以前他們經常聽到的“擴大金融規模、提升經營效率”的説辭扯不上關係,完全是扁家為了便於從企業家手裏搞錢而刻意打造的一個權錢交易平台。許多因為一場場“以小吞大、以私吞公”的“逆勢操作”而生成的疑慮,也總算是有了答案。
看清了一切的人們,反而對扁案特別是其中所涉及到有關“二次金改”的部分,接下來的偵辦進程多了一份擔憂:這麼多在島內經濟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地位的企業家身陷扁案之中,無疑會使檢方平添許多顧慮,甚至陷入畏首畏尾的困境,他們能在還真相於民眾、還公平正義於社會和盡最大可能減少對台灣經濟基礎的衝擊之間,找到那個似乎壓根兒就不存在的平衡點嗎?
這就是本週國民黨“立委”邱毅提出的“二次金改善後特別條例”草案會受到那麼大關注的原因。將所有涉案者從證人轉為被告,讓他們付出應該付出的代價不難,難的是對獲利企業的“不法所得”要不要進行清算?如何清算?有島內媒體將其形容為“一場剪不斷、理還亂的戰爭”,實在是再恰當不過了。
“珍”認罪陳水扁再出怪招
説到本週被震驚的人羣,扁的幕僚大概也算一個。雖然從他們嘴裏更多聽到的是諸如“夫人其實有很多事情都不讓扁知道”、“有時覺得到底是吳淑珍在當‘總統’還是陳水扁在當‘總統’”、“如果事先知道收錢,不會同意,也不會允許吳淑珍收這個錢。”這類明顯是在為吳淑珍的“阿扁不知情”説辭背書的話。但他們不會不明白,就扁眼下的處境,早已是涉案一籮筐、滿身盡污穢,指望用他對某一個案子不知情來找回“清白之身”,想都別想。唯一能抓的救命稻草是要將貪腐案硬拗成“政治迫害”,從而給深綠對扁的“情義相挺”提供一個着力點,但吳淑珍“認罪”,讓以前為此準備的所有戲碼都破了功,往後的戲還怎麼唱?也因此,他們發出了“陳水扁恐怕要在看守所中關上更久時間”的哀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