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四總部頒發軍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意見
本報北京2月23日電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總裝備部日前聯合頒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軍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意見》,對在新的起點上推進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方法措施、制度機制和組織領導等方面進行了系統規範。
《意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黨中央、中央軍委和胡主席關於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決策部署,把懲治與預防、治標與治本、專門預防與羣眾預防結合起來,提出以防範貪污賄賂、瀆職、侵權和軍人違反職責等犯罪為主要內容,以個案預防、系統預防、同步預防、專項治理等為基本形式,通過深化教育、健全制度、強化監督、依法懲治,積極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職務犯罪工作領域,使廣大官兵拒腐防變能力不斷增強,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遏制職務犯罪行為。
《意見》充分吸收借鑑《軍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若干規定》頒佈實施以來的實踐經驗和地方有益做法,緊貼部隊實際,注重從履行職責、行使權力等職務活動的特點規律出發,強調要以領導幹部和人財物管理人員為重點對象,圍繞幹部使用、兵員管理、經費運行、工程建設、土地開發置換、物資採購等重點領域,抓住考察任命、立項審批、招標投標、質量驗收等重要環節和時機,加強監督制約,推行要務公開,保證權力運行更加公正、高效、廉潔,努力提高預防工作成效。
《意見》還對如何運用監察建議、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審計建議以及現代科技手段開展預防工作,如何做好多樣化軍事任務中的預防工作,如何加強組織領導和執紀執法部門的協調配合等進行了規定,為部隊加強和改進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相關鏈接:
注重制度建設的又一舉措
四總部日前聯合頒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軍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意見》。這是繼2006年1月頒佈實施《軍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若干規定》之後,四總部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軍委和胡主席關於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決策部署,指導全軍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又一個法規性文件,是在新的起點上深入推進軍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實際步驟,對於維護部隊安全穩定、促進反腐倡廉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胡主席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強調,要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更加註重製度建設。近年來,全軍各級認真落實《軍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若干規定》,基本形勢是好的,職務犯罪案件總體呈下降趨勢,但還存在預防教育不夠紮實、制度不夠完善、監督不夠有力、發展不夠平衡等問題,職務犯罪案件還時有發生,有的還給部隊建設和軍事鬥爭準備帶來重大損失。當前,軍隊建設所處的時代條件和社會環境正在深刻變化,誘發職務犯罪因素明顯增多,預防工作任務十分艱鉅。要充分發揮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在軍隊建設全局中的服務保障作用,就必須根據黨中央、中央軍委和胡主席關於反腐倡廉建設新的指示要求,在原有規定基礎之上,進一步加以深化、拓展和完善。《意見》的頒發,適應了形勢任務發展的需要,為加強和改進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證。
《意見》把當前工作與長遠建設、原則要求與具體措施、階段性任務與戰略性目標結合起來,明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踐性。各級各部門要以《意見》的頒佈實施為契機,結合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認真抓好貫徹落實。要嚴格依照《意見》,深刻分析本單位預防工作形勢,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確工作重點,細化工作責任,拿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協作配合,切實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抓得更加積極主動,更加深入紮實,更加富有成效,保證部隊各項任務圓滿完成,促進軍隊建設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