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撤銷扁羈押可能性很大 扁爆猛料攪渾水
作者:范凌志
人民網3月2日報道在獄中兩度絕食的陳水扁這兩天恢復了食慾,因為台北地院對他的羈押裁定,日前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島內輿論關注的是,被關60多天的陳水扁有沒有可能被放出來?
玄機
2月27日,剛剛在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的羈押庭上,被法官裁定還押待審的陳水扁收到了一個“好消息”,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了台北地院對他的羈押裁定。
兩個月來,“捉放扁”的戲碼已演成了“連續劇”,其中的波瀾起伏,頗讓人眼花繚亂。台灣高院曾於去年底駁回台北地院無保釋放扁的裁決,認為扁罪嫌重大,可能逃亡串證,應當羈押。但時隔兩個月,高院的新裁定卻與上次截然相反。裁定書説,看不出有多少證據證明扁犯罪嫌疑重大,不能把以往權貴棄保潛逃的例子,當作繼續羈押的理由,台北地院羈押陳水扁的條件不足,發回重審。
這是否意味着陳水扁可能出獄?扁的律師鄭文龍説,高院合議庭支持律師羣的見解,未來地院撤銷羈押或停止羈押的可能性很大。他並説,陳水扁對這一消息感到很高興,低落沮喪心情明顯好轉。
不過,3月1日北上探視陳水扁的高雄議員鄭新助轉述陳水扁的話説,扁再次強調自己的官司是政治迫害,也不樂觀自己下週三出庭,能夠順利換得自由。
雖然高院裁決對於地院並無直接約束力,但輿論認為,高等法院撤銷台北地院原裁定,壓力轉換到地院審判長蔡守訓這一邊,是否繼續羈押陳水扁,已經出現重大變數。
同一個高院,兩次自相矛盾的裁定,究竟有何玄機?國民黨“立委”邱毅直斥,高院伏有扁的“暗樁”,難怪扁律師團要一直抗告,這回總算讓他們等到“暗樁”主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