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喚直升機航空救援總隊 國產直升機堪當大任
作者:张加军
環球時報記者報道:2009年3月9日,中航工業大廈一會議室內座無虛席,來自航空界院士專家和政協委員就航空救援體系建設以及低空空域開放的建議開展交流研討會,並回答記者的提問。出席會議的有總參謀部陸航裝備部原副部長、少將劉國華、全國政協委員、中航工業科技委副主任、中國工程院院士馮培德、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副總工程師孫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戰略研究中心主任王湘穗、中原應急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航空專家劉世江、中國航空學會秘書長張聚恩,會議由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經理部副部長付明耀主持。全國政協科協界委員馮培德、尹澤勇,教育界委員李椿萱牽頭髮起《國家直升機航空救援與探測總隊的建議》。
直升機航空飛行器能快速到達水、陸路不可通達的作業現場,實施搜索救援、物資運送、空中指揮等項工作。經歷了半個世紀的發展歷程,歐美髮達國家,以及我國周邊的俄羅斯、韓國和日本,還有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都已經建立了各具特色的國家或地區航空救援體系與機構,形成了完善的救援體系,他們的相關經驗,非常值得尚待建立國家航空救援體系的中國借鑑。
美國的聯邦應急事務管理局已建立28支城市探測與救援隊,俄羅斯的緊急狀態部下設8個區域指揮中心及8支直升機專業救援隊伍,法國、捷克、加拿大、瑞士、西班牙、新西蘭、澳大利亞等國也均建立了較完備的緊急救援體系。以下重點介紹俄國、德國和瑞士。
俄:國家航空應急領導者——緊急狀態部
俄羅斯設立的聯邦民防、應急和減災部(緊急狀態部),最優先考慮的因素之一是建立能確保政治改革、經濟改革和其他民主改革前進的環境。其主要任務是有效抗擊自然災害和人為災害。
依照俄羅斯1994年1月10日發佈的總統令而建立起來的緊急狀態部。該部由若干部門組成,包括:人口與領土保護司、災難預防司、部隊司、國際合作司、放射物及其他災害救助司、科學與技術和管理司等;還下轄若干委員會來協調某些任務。一旦需要,經總理同意,該部還可請內政部、國防部或者內衞部隊協助救援。該部配備如下救災力量和設備:中央空中機動營救小組:配置包括直升飛機和運輸機(伊爾-76和安-74)等航空器。民防部隊承擔搜索和營救服務,這種服務覆蓋各地區和省;其力量包括駐紮在全國各地的軍隊的師或團。
該部將俄羅斯的救災活動劃分為9個地區,89個州。每個州設有該部的分支機構。各地的救災中心相對較小,但工作效率很高,負責維持與部有關設施和協調機構的聯繫。救災部的設備具有雙重功能,既可用作人道主義援助,又可以在兩小時內執行滅火使命,比如:伊爾-76飛機。該部配備了各種類別的航空、工程、通信、交通、核、生物和化學保護以及後方設備服務的設備。下屬部隊編為旅、團、營、連,共有約4萬人。
德:規模龐大的非盈利航空救援組織
德國建立了覆蓋全國的航空緊急救援體系。由聯邦政府國防部、軍隊、德國汽車協會(ADAC)和德國航空救援組織(DRF)等共同組成。整個德國都具備了航空醫療服務能力;國土內任何一點都可以在15分鐘內得到航空救援服務;救援用直升機通常服務於其基點醫院50km半徑的範圍。
德國空中救援組織(DRF)成立於1972年。6個月後,1973年3月,設立了第一個配備救援直升機的緊急呼叫服務基地。目前,非贏利的DRF已擴及奧地利、意大利,成為德、奧、意三國的聯合非贏利組織,是歐洲目前最大、最現代化的平民空中救援聯盟。該聯盟共設有42個HEMS(直升機緊急呼叫服務)基地,運營直升機超過300架。DRF約25%的資金來自捐獻,2007年獲得了332,983名贊助人的贊助。2007年,DRF共執行39111次飛行救援任務。以DRF在柏林的第31分隊為例,其直升機一年就出動3萬餘架次,平均一天出動80餘架次。
瑞士:非盈利性慈善組織主導航空救援
瑞士航空救援服務隊於1952年成立,是一個隸屬瑞士紅十字會的非盈利性慈善組織,為瑞士全境提供空中醫療救護。160萬紅十字會成員的會費可以解決瑞士空中救護三分之二的經費。瑞士航空救援服務隊擁有14架直升機,24小時隨時待命;每年要接到1萬個請救電話,每架直升機在接到電話之後15分鐘之內起飛。此外,還擁有3架醫療運輸機,可在這些飛機上直接進行手術等複雜救護工作。
中國航空救援體系亟待發展
反觀我國國情:我國國土面積廣大,海岸線漫長,山區眾多,又是災害多發的國家,。因此,建立一支由國家主導的直升機航空應急救援隊伍十分必要。在這次汶川地震救災過程中直升機運輸機、直升機、無人機、特種飛行器在災情感知、搜索救援、物資運送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我國直升機數量太少等航空救援方面的巨大不足,尤其是直升機數量太少,現役直升機全天候能力低、缺乏統一規劃與管理等問題。
為滿足我國在災情的救援與探測、國民經濟相關領域的服務以及突發事件的應對等方面的迫切需求,全國政協科協界委員馮培德、尹澤勇,教育界委員李椿萱等專家建議迅速組建中國直升機航空救援與探測總隊(以下簡稱“總隊”),利用現代化的運輸工具與信息獲取手段,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減少災情損失,可形成重大的社會、經濟效益,也可作為當前形勢下高科技推廣應用領域擴大內需的一個項目。
組建中國直升機航空救援與探測總隊 國產直升機堪當大任
“總隊”設在北京,下設10個分隊,選擇地理位置適中且有條件的地點建立基地和常設隊伍,每個分隊可視情再佈設10個左右臨時性工作站點,配備油料庫、電源車、簡易指揮所等設施,這樣就能使救援飛機、直升機等航空器在接到指令後1-3個小時到達作業區域。
建議第一階段為總隊配備的裝備以直升機為主。鑑於國產直升機已具備完成上述使命的基本能力,因此我們建議第一階段為“總隊”配備的直升機選型應輕重搭配,以國產改型直升機為主,可包括30架直-11巡邏偵察型直升機,30架直-9指揮救護型直升機,30架直-8運輸型直升機,30架S-300訓練型直升機,同時外購3架俄製米-26重型直升機, 3架美製S-64重型多用途直升機和一定數量的米-171高原型直升機。
“總隊”是一個面向多種災害和多個行業的公益性組織,應以政府為主導,按事業單位組建撥付專用經費支持(編制大約1200人,其中直升機駕駛員300人)。購機費用和事業費由國家安排,保證“總隊”的基本運營條件。考慮到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在技術、人員、場地方面具有較好的基礎,其下屬的飛龍公司又有直升機服務方面的經驗,因此可以作為組建“總隊”的牽頭與核心單位,並承擔基地建設所需費用。“總隊”應貫徹“平災結合”的原則,除完成國家下達的緊急指令性任務外還要在國民經濟相關業務領域,努力承擔多種運輸服務與監測任務,以利於提高資產利用效率和緩和直升機日常維護和訓練所造成的經濟負擔。“總隊”在戰時也將成為一支可動員的力量。
責任編輯:張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