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判決特大走私毒品案 9名台灣毒販獲刑
作者:范凌志
記者從福建省漳州市中級法院獲悉,該院於日前對一起特大走私、販賣毒品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包括羅名堯、蘇慶郎等9名台灣籍疑犯在內的12名被告人獲刑,主犯羅名堯、許建生被判死刑,其餘1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2006年3月,台灣高雄人羅名堯向他人購得一艘“鴻華溢6號”台輪,與同夥陳某(另案處理)商定用該台輪從大陸走私毒品去台灣。羅名堯負責台輪運輸,陳某聯繫其早年相識的漳州東山人許建生負責接運毒品到台輪上。
2006年4月至2007年11月間,羅名堯等人先後多次在廣東、內蒙古等地購買麻黃素、氯胺酮等毒品,並通過“鴻華溢6號”船將這些毒品運輸到台灣。
2007年11月,漳州公安邊防部門掌握了羅名堯、許建生等人的犯罪線索,併成立專案組偵查。11月至12月間,專案組先後抓獲接送、窩藏、運輸、走私、販賣毒品的12名犯罪嫌疑人。
法院審理查明,羅名堯逃避海關監管,非法走私、販賣、運輸毒品氯胺酮705.5651千克;非法運輸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麻黃素337.6678千克出境。其行為已構成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罪、走私製毒物品罪,並依法應予數罪併罰。
許建生非法走私、運輸毒品氯胺酮825.6891千克去台灣;非法運輸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麻黃素444.6678千克去台灣。其行為已構成走私、運輸毒品罪、走私製毒物品罪,依法應數罪併罰。
蘇慶郎等10名被告人蔘與走私、運輸毒品,也分別被判處執行17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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