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研議陸資購不動產可貸款 最多不超過五成
作者:范凌志
中新網5月26日電 台灣《中國時報》今日在要聞版報道,台當局“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25日表示,為搭配開放陸資來台直接投資政策,“金管會”研議陸資企業基於公司營運所需,所購置的不動產,可向銀行辦理貸款,但為調控風險,銀行核貸成數最多不超過擔保品監價的五成。
“經濟部”公佈陸資來台直接投資製造業、服務業等九十九個項目,尚待“行政院”核定;李紀珠説,倘若陸資企業買辦公大樓或廠房只能用現金,將壓縮其在台實際投入金額,進而讓生產活動減少,“金管會”因而研議針對這部分給予融資機會。
不過,島內銀行對陸資企業的信用狀況並不瞭解,給予融資時,自然希望陸資企業能提供擔保品,但擔保品價格上上下下波動大,李紀珠説:“可先從最高不超過五成開放起”。
據悉,“銀行局”幕僚單位針對此案研議多年,並且,早在前“主委”胡勝正時代,就已經針對陸資自然人或陸資法人能否向島內銀行辦理房貸一事做出決議;但當時的決議為:“授信成數交由各銀行自行決定,屬銀行內規,但成數不得高於各銀行的島內核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