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陸委會”:目前不傾向全面開放大陸廣告
中新網6月5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面對民進黨“立委”反對開放大陸廣告,台當局“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4日表示,目前不傾向全面開放大陸廣告,特別是招商引資、房地產等廣告,仍會維持現有的管理機制。
劉德勳表示,“陸委會”已經召集相關主管部門,針對大陸廣告開過至少兩次跨部門會議,會議中初步決議,不會全面開放大陸廣告,仍將採取過去以產品能否在台上架為能否刊登廣告的基礎。
劉德勳進一步指出,在這樣的管理機制下,目前包括房地產廣告、大陸中央與地方的招商引資廣告、企業形象廣告,以及日前引發爭議的類似福建海峽論壇的官方與半官方廣告,暫時都不會開放。
他也坦言,目前開放的8000多項大陸產品,因為產品定位明確,反而沒有刊登廣告的必要。需要刊登廣告的,多半是產品意象比較模糊的產品,但隨着兩岸交流逐步加温,包括像是大陸法律事務所能否在台刊登廣告招攬客人、商品專利廣告、智慧財產權廣告、企業形象廣告等,雖然產品不在台灣,甚至沒有明確產品,但是否要全面禁止,確實有討論的空間。
劉德勳強調,在大陸廣告能否刊登的母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未修正前,都會維持現有的管理機制,當局也會持續針對違法廣告,甚至是化做報紙廣編稿的類似廣告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