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施明德收受豪宅 前民進黨“立委”被判賠百萬
作者:范凌志
中國台灣網6月26日消息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前民進黨“立委”王世堅指稱施明德曾收受陳由豪饋贈豪宅,施明德認為名譽遭毀損提出民事訴訟案。台灣“最高法院”今天判決確定,駁回王世堅上訴,須賠償施明德100萬元(新台幣,下同),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王世堅除了賠款外,還必須在台灣《中國時報》、《聯合報》及《自由時報》頭版刊登道歉啓事,以此回覆施明德名譽。
王世堅在2006年8月21日台灣“立法院”休會期間舉行記者會,指稱倒扁運動總指揮施明德接受前東帝士總裁陳由豪,饋贈台北縣汐止市1棟價值3400萬元的豪宅。施明德認為王世堅的説法毀損他的名譽,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求償2300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王世堅應賠償施明德150萬元,並在10家平面媒體刊登道歉啓事;王世堅不服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判處王世堅應賠償100萬元,並在3家平面媒體刊登道歉啓事;王世堅不服再提出上訴,台灣“最高法院”今天判決確定,駁回上訴,王世堅須賠償施明德100萬元。(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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