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妓女的罪與罰 禁娼背後的數百億性產業

6月12日,日日春協會成員在抗議,呼籲除罪化,要工作權。
她們的抗爭,持續了12年。2009年6月15日,台灣決議由縣市政府公投決定設置紅燈區,並將性交易“除罪化”。但由於民意紛爭,“紅燈區”很快再次被叫停。
特約撰稿·林瑞珠 王芳萍、張容哲 台北報道 攝影·林瑞珠
在台北萬華區龍山寺附近小巷內,幾家“茶室”裏,坐着不分年齡,濃妝豔抹的小姐,細肩帶、小短裙、捲髮,在紅豔豔的燈光下,顯出幾分妖豔姿色,明裏她們是坐枱小姐,暗裏全套服務。至於附近廣州街昏暗的的走廊上,站街流鶯隨意拉客,她們與男客很有默契地比劃,談妥價錢之後就走。
自從1997年時任台北市長陳水扁廢娼之後,她們就這樣躲躲藏藏地接客,躲避一般人異樣的眼光,更躲避喬裝尋芳客的警察或線民。與這些地下性工作者不同,台北市數十名前公娼,於1997年陳水扁廢娼之時,便挺身而出,要求回覆性工作者工作權。
6月 15日,台灣“行政院”門口,由14個民間社團組成的“反性剝削聯盟”,正公開反對台灣“內政部”規劃性交易專區的政策提案。
在毫無預兆的情況下,兩名女子,突然“撲通”一聲,向正在抗議的台灣女人聯線秘書長蔡宛芬下跪,要求婦女團體代為爭取性工作權。蔡宛芬趕忙捏緊手提包,當場拂袖而去。
此時,台灣媒體的“黑炮筒”架滿周邊。兩名女子,隨即相擁痛哭,並高喊:“這叫什麼婦女團體?”“爭取了12年回到了原點。”
花布蒙面,抗議女子,在台灣早已是一個符號。這代表着她們曾是台灣公娼,來自台灣的性工作者權益團體——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該協會成立於1999年,前身是台北市公娼自救會、大同區公娼自治會。
2009年6月12日,台灣“內政部”在委託台灣學者完成性工作者除罪化研究後,在 “行政院”人權小組會前會,決議未來將由縣市政府公投決定設置性交易專區,並將性交易“除罪化”,區內娼、嫖與經營者都不罰,但區外皆罰。
“除罪化”、“設置紅燈區”,政策風向的轉換間,讓這些抗爭了12年的性工作者看到了希望。
她們要工作權。
公娼的抗爭
台灣性產業始於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直到陳水扁上台才真正取消“公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