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嚴禁“紅包文化” 行賄公僕一律有罪
作者:范凌志
人民網7月8日電 馬英九當局徹底查貪,“行政院”未來在打擊重大貪瀆犯罪方面,將優先打擊縣市以上機關首長、政務官、民代等不法案件。“行政院長”劉兆玄日前業已核定“法務部”所提《廉政建設行動方案》,將在貪污治罪條例中增訂“不違背職務行賄罪”,年底前完成修法、呈報“行政院”審查。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現行“刑法”及“貪污治罪條例”相關規定,受賄的公務人員必須違背職務,造成期約或交付賄賂,行賄者才構成犯罪,行政部門決定增訂“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杜絕紅包文化。
年底前“修法” 不違背職務行賄開鍘
“行政院”9日將召開中央廉政會報,“總統府”發言人王鬱琦昨表示,馬英九的三個月肅貪的説法,是三個月內要行政和司法部門,就重大弊案及制度改革提出檢討報告,不是指三個月期限到就公佈一些個案。
各縣市今後必須比照、設置“地方廉政會報”,定期由首長督導檢討廉政推動情形;各部會也必須定期落實政風督導小組會議,推動廉能革新。“行政院”重申,未來肅貪防治將設置專職廉政機關研究會議,且每季召開一次會議,以整合相關事權。
打擊重大貪瀆犯罪方面,由各地檢調署和調查局組成肅貪執行小組,嚴密查察重大工程、鉅額採購、工商登記、都市計劃、金融監理、税務關務、警政司法、地政環保、河川砂石等,各類容易發生弊端事宜有無貪瀆不法,並優先打擊縣市以上機關首長、政務官、民代和簡任十職等以上主管不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