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沒敢重罰登陸元老
民進黨23日宣佈對“不顧勸阻、違背黨紀”出席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的許榮淑、範振宗兩名元老級黨員,做出實行停權3年的處分,但許範兩人不接受此結果,將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由於此前民進黨高層均斷言“二人被開除黨籍必定無疑”,因此這一決議令眾人直呼“大跌眼鏡”之餘,也引發島內媒體議論,“民進黨在大陸政策調整問題上已非鐵板一塊”。清華大學台灣問題專家許世銓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説:“對這兩個人的處理結果應該是民進黨內不同意見妥協的產物。這件事牽扯到民進黨的大陸政策、如何處理與大陸的關係,這對民進黨來説是一個難題”。
停權處罰是“擺設”
據台灣東森新聞報道,由於民進黨中評會主委陳金德23日上午表示,黨內對於開除許榮淑、範振宗黨籍立場堅定,兩人被開除黨籍的可能性相當高,因此外界普遍認為“民進黨將創下不惜開除創黨元老以正黨紀的先例”。不過,23日下午4時許,民進黨卻對外宣佈稱,由於許範兩人在説明情況時表達對黨的歉意,因此將原本除名的處分改為停權3年。
在民進黨的黨紀處分中,停權屬於相對較輕的處分。根據民進黨黨紀第三十八條規定,“黨員之其他違紀行為,得依情節輕重,應予除名以下處分,除名以下處分包括除名、停權、警告三項”。有島內分析人士認為,停權處分最大的懲戒效用在於阻擋那些希望通過黨內選舉提名競逐各種黨公職的人士,而對於早已退出政治運作的許範兩人而言,這一處分根本就是“擺設”。而在去年8月,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也曾對涉嫌貪瀆洗錢的吳淑珍、陳致中及黃睿靚做出停權處分,這曾被輿論批評是“只是做給外面看”。
據台灣“中央社”23日報道,範振宗、許榮淑對民進黨“雷聲大雨點小”式的處分並不領情。他們再度強調“沒有做錯,為什麼要道歉”,不接受處分結果將再向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兩人還發表聲明稱,面對大陸是為了思考台灣問題,希望促成兩岸良性互動、盼兩岸和平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