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辯賣力為扁激辯4小時 扁認為強過自己律師
作者:范凌志
中國台灣網7月28日消息綜合台媒報道,台北地院審理陳水扁案今天提訊陳水扁進行言詞辯論,台北地院公設辯護人曾德榮、唐禎琪賣力為陳水扁辯護長達4小時,表示陳水扁與“公務機要費案”及“洗錢案”並無關係,並主張前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證詞不可信,希望法官能諭知陳水扁無罪。根據曾德榮轉述,陳水扁對於公辯表現非常滿意,認為比自己的律師表現還好。
公辯力主陳水扁無罪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涉及“公務機要費案”、“竹科龍潭購地案”、“洗錢案”,以及特偵組追加起訴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燻的給款案,今天提訊陳水扁進行言詞辯論。
針對“公務機要費案”部分,公設辯護人唐禎琪主張,陳水扁夫婦曾為民進黨募款數億元新台幣,若非幕僚誤導吳淑珍何需四處蒐集小額髮票,加上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前陳水扁辦公室專員陳鎮慧等人也都曾作證指出,陳水扁並無經手過任何一張發票,或是指示用發票請領公務機要費。對於檢方説犒賞清冊記載有不實之處,唐禎琪也表示,未列清冊的犒賞金已遠大於起訴金額,況且列冊程序不需先提報陳水扁,他對此並不知情。
此外,公辯曾德榮也質疑檢方在“龍潭案”偵訊中,曾24次脅迫、32次打斷、5次誘導,以及2次利誘李界木作出不利陳水扁的自白,主張李界木的證詞不可採信。他也説,當時的台當局起初是以低於市價的合理價格購得龍潭土地,沒有圖利達裕公司,希望法官能夠採信,依法諭知陳水扁無罪。曾德榮還表示,陳水扁家的錢都是吳淑珍在打理,陳水扁一直到瑞士資金遭凍結後才知道家庭在海外有錢,因此陳水扁跟“洗錢案”也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