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海外版:台灣人民虧欠扁家?
陳水扁一家人所涉弊案一審進入尾聲,吳淑珍在台北地方法院出庭。她身着淡橘色花紋上衣,心情很好。現場有羣眾對她大吼“小偷、賊婆”,她依舊泰然自若。
在庭上她反應很迅速。檢察官林怡君呈現出大量數據、剪報、以power point軟件、圖文並茂地呈現複雜的案情與資金流向,還搭配許多媒體過去刊登的扁家各種場合照片,批評扁家貪婪。檢察官有結語:貪婪不能沒有界限,貪婪的界限是司法。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論告後吳淑珍大為不悦,表示她記得外國陪審團在判決前一個月不得看媒體報道,顯然台灣的檢察官“被媒體污染很深”,簡直成了媒體辦案。吳淑珍強調“檢調不公平”,她的律師也辯稱“應該判無罪”。雙方針鋒相對,辯辭激烈。
扁家案子的證據堆積如山,一審判決無罪的可能性很低。台灣不採用美國陪審團制度,被告的定罪由合議庭裁決。一個月內不準陪審團閲讀報紙、媒體新聞的規定,原本十分虛偽,在外國也很難執行,全世界也沒有不準檢察官看媒體報道的規定。吳淑珍思路鋭敏,在庭上故意提出美國的審判規則擾亂視聽,博取大眾的同情。她又指出:台灣現在民生困苦,難道也是陳水扁和我的責任?這又偏離了主題,法庭並不審議台灣的民生困苦。吳淑珍對檢察官提出的具體犯罪證據多半囫圇吞棗地含混帶過,或者找情節較輕的提出辯解,如:陳敏燻捐1000萬元新台幣求官,為何有人捐給國民黨就沒罪,捐給民進黨就有罪?她還大聲説自己“對台灣民主的貢獻”。
陳水扁夫婦的確曾經在早期台灣民主運動中出沒,如果有些貢獻的話,台灣民眾早已用選票送陳水扁坐上寶座,報酬率可謂相當可觀。台灣人民沒有半點虧欠陳水扁一家人的地方,是陳氏家族徹底辜負了民眾之所託。此時此刻吳淑珍還有臉講他們對民主運動之貢獻,充分證明他們對犯下的這許多震驚全球、超重量級的貪污案件當成家常便飯,毫無悔意,更理直氣壯地向世界昭告:我們貪污有理,是你們對不起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