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學教授連續強姦猥褻四名女學生判刑一年半
中新網8月3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台灣某知名大學尤姓前助理教授,被控連續強姦、猥褻學校四名女學生案,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尤某三年來利用教授權勢性侵多名女生,對被害女生人格及心靈造成極大傷害,惡性重大,判處尤某一年六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高院審理時,尤某辯稱他只是“道德上有瑕疵”,與女學生髮生性關係都是經過女生同意,沒有利用教授權勢性侵。
尤某強調,他是以結婚交往為前提,與女生髮生關係是兩情相悦。但高院發現,尤某的説辭根本是狡辯。
高院查出,B女證稱,尤親吻及撫摸她,她因對老師的好感才沒有拒絕,但過不到一個星期,尤就邀她去賓館,她曾希望尤某道歉,但尤説此事曝光,他會身敗名裂,他不願出面,還要她向家人及男朋友説她是自願的,兩人也未發生性關係。
另D女也證稱,尤某邀她去MTV前,尤説會幫她找老師當口試委員,口試時他會護航,兩人發生性關係後,尤還告訴她可以幫忙介紹到AIT工作,他會寫推薦信等。她擔心論文會遭尤刁難,只好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