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仍有逾十重案纏身 特偵組陸續偵結起訴
中新網9月12日電 扁案四大弊案11日一審宣判,陳水扁夫婦被判處重刑,但這僅是扁家涉及不法的一部分。據瞭解,扁家其它涉及的弊案,至少還有七大區塊,十件以上的重案,包括二次金改、企業給款8億元(新台幣,下同)、黃芳彥及扁家子女洗錢案、企業洗錢案、“機密外交”、境外資產、319槍擊案等。特偵組將視蒐證結果,陸續偵結起訴。
綜合台灣《中國時報》、《聯合報》報道,在二次金改部分,陳水扁於任內整並島內多家金控公司,特偵組已針對中信金插旗兆豐金、台新併購彰銀、中信辜家入主開發金及意圖併購金鼎證,以及華南金控等四大金控購併案進行調查。
尤其中信金前副董事長辜仲諒曾涉及紅火案,也曾分批致贈3億元的政治獻金給扁家,特偵組正持續追查中。
企業給款8億元方面,則是特偵組最有把握的部分。特偵組指出,吳淑珍借用嫂嫂陳俊英名義,在國泰世華銀行租用的保險室,曾存放8億元鉅款,這些錢都是島內各大企業主給的,特偵組認為部分企業給款,涉及官員違背職務收賄罪嫌。
特偵組懷疑元大馬家捐款2億元給扁家,就是元大並復華的對價,元大集團旗下元大證前董事杜麗萍也證稱,於2005年初親自陪元大高層,送2億元現金到官邸給吳淑珍,且這筆錢就是併購復華的賄款。雖然吳淑珍及元大馬家都否認,但特偵組仍持續朝違背職務行受賄方向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