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鉅款遠超罰金數 扁家未來仍可逍遙度日
作者:范凌志
中國台灣網9月13日消息陳水扁家弊案一審宣判,有民眾、法界及政界人士認為,陳水扁、吳淑珍的罰金共5億元(新台幣,下同),仍遠低於犯罪所得,且陳水扁未來可能獲假釋、緩刑,甚至特赦,而吳淑珍又因身體不好不用入獄,扁子陳致中則關1年多就可能出來,扁媳黃睿靚更是獲判緩刑,等於不用關,形同陳水扁家未來仍有享受鉅款的可能。
據台灣“今日新聞”報道,台北地方法院在11日做出一審宣判,陳水扁集6罪於一身,遭重判無期徒刑,併科罰金2億元,禠奪公權終身,吳淑珍涉及7項罪名,也判處無期徒刑,罰金3億元,兒子陳致中則涉洗錢罪,判處2年6個月,媳婦黃睿靚判處1年8個月,緩刑5年,兩人各罰金1.5億元,黃睿靚若免服刑,須繳公庫2億元,全案還可以上訴。總計扁家4人被併科的罰金合計達8億,加上被追繳的犯罪所得6億多元,共計須支付14億餘元。
陳致中日前指法官判得太重,他與黃睿靚不可能負擔鉅額的罰金。他並説,他確實想匯回在瑞士的錢,並全數投入公益,但賬户遭瑞士司法部門凍結,他也沒辦法。
不過,有不少民眾和法界人士並不如此認為,因為陳水扁家除了最早曝光的“海角7億”,和後來的5億7千萬元這兩筆遭瑞士檢方凍結的款項外,根據吳淑珍向台特偵組自曝的陳報狀內容,過去20位企業家進貢扁家的錢就有12億元,另外,還有為數不詳的鑽石、珠寶,甚至還有台特偵組迄今難以突破的陳水扁家日本密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