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攜汽油瓶分手 不小心引起火勢被移送
中新網9月17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嘉義縣林姓女子今天帶汽油瓶與黃姓男友談判分手,後來引起火勢,林女被依縱火罪嫌移送。嘉義檢方指出,由於男女各説各話,疑為不小心點燃火苗,復訊後,林姓嫌疑人飭回。
警方表示,林姓女子近來與黃姓男友因分手問題,多次發生爭吵,林女凌晨帶着 2瓶裝汽油的保特瓶前往男友住處談判,黃姓男子見女友丟1瓶汽油瓶入屋內,則請女友入內好好談。
警方説,由於雙方發生激烈爭吵,黃姓男子當場嗆女友不敢點火,林女拿起防風型的打火機作勢點火,雙方扯拉之間,打火機掉在地上引燃汽油,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延燒至住處旁邊的加油站辦公室,情況一度緊急,所幸火勢及時受到控制。
林姓嫌疑人供稱,帶汽油瓶只是要想嚇一嚇男友,並沒有要縱火;黃姓男子説,火苗是由女友點燃。由於汽油瓶、打火機都是林女準備,警訊後,警方依涉嫌縱火的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檢方指出,由於當時只有 2人在場,雙方各説各話,且部分疑點尚待釐清,加上依據雙方描述的現場發生狀況,疑為不小心引燃火勢,非蓄意縱火,復訊後,林姓嫌疑人飭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