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可能性越來越大
中新網9月23日電 香港《大公報》日前刊文説,新中國成立六十週年以來,兩岸關係大體上可分為軍事對峙、緩和對話、統獨對立、和平發展四個階段。六十年來的兩岸關係雖然曲曲折折,但總的趨勢是明顯的:第一種趨勢是兩岸關係由雙方勢均力敵的博弈轉變為以大陸方面主導;第二種趨勢是以和平方式代替戰爭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的可能性越來越大。
文章摘錄如下:
上世紀50年代大陸方面就曾設想過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1955年5月,周恩來總理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指出:中國人民解決台灣問題有兩種可能的方式,即戰爭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國人民願意在可能的條件下,爭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決問題。1956年4月,毛澤東主席又提出“和為貴”、“愛國一家”等政策主張。但在當時,台灣方面自恃有軍備上的某些優勢,致力於“反攻大陸”,美國又處心積慮製造“一中一台”,和平解決兩岸問題的可能性很小。所以從50年代到60年代十多年間,兩岸關係的主軸是延續國共內戰的軍事對峙。在此期間發生過1954年至1955年的第一次台海危機、1958年的第二次台海危機和1962年的第三次台海危機。
化干戈為玉帛
1971年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這是兩岸關係的一個重大轉折點。此後兩岸在政治、經濟、外交、軍事等各個領域的力量對比逐漸發生了有利於大陸而不利於台灣的變化。1978年12月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把工作中心轉移到現代化經濟建設上來,與此同時,海峽兩岸同胞、港澳同胞以及海外僑胞,也熱切期望兩岸化干戈為玉帛,共同振興中華。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大陸方面出於對整個國家民族利益與前途的考慮,制定了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大政方針並不斷將其具體化,從而使台海局勢出現了緩和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