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瘋了?“台獨”者寧可為奴的悲哀
陳水扁瘋了嗎?這可能是任何人聽到陳水扁要狀告美國總統奧巴馬的新聞時第一個最可能的反應。不過,若如此想,可能就把問題想簡單了。台灣《中央日報》網絡報今天發表社評指出,讓我們先聽聽看陳水扁的主要論點:首先,在“舊金山和約”中,日本雖放棄了台澎主權,但並沒有接收國;其次,1945年10月25日蔣介石軍隊代表盟軍接受日本軍隊投降,台灣成為軍事佔領地,主要佔領權國是征服者(即美國),中華民國是代辦單位,台灣在法律上仍是日本領土與“美國之佔領區”;第三,陳水扁在“總統”任職期間,只是“在台灣代理美國的執行官”;第四,“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沒有對台灣的主權。因此,他呼籲美國要求“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停止對他的所有訴訟,廢除他的無期徒刑判決。
社評指出,陳水扁這個論述其實破綻百出。“舊金山和約”中,對台澎的主權的確沒有指明由哪一個國家接收,但在1952年的“中日和約”中就已明訂,台灣主權歸屬中華民國。在情理上,台灣原屬清朝領土,中華民國政府繼承清朝,又是二次大戰的戰勝國,台灣本就應歸還中華民國。陳水扁説中華民國是代辦單位,他任職“總統”只是“在台灣代理美國的執行官”,可是美國的委任書在哪裏呢?由此可知,陳水扁根本是一派胡言。
陳水扁如此做的目的,其實很簡單。他知道以他的情況難逃法網,現在他只有兩個力量可以拉攏,一個是“台獨”,一個是美國,這也是他唯一的希望。因此,以“台灣地位未定論”及“美國代理執行官”的角色來控告美國總統,剛好是將這兩者結合在一起。我們很難相信陳水扁會認為可以從美國法律或國際法來為其貪污官司解套,他只是想與“台獨”分子更牢牢地綁在一起,並且希冀美國會向台當局施壓而已。